当前位置: 首页 >> 城管纪实 > > 他山之石

济南出台2021年度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方案

阅读次数: 出处: 发布日期:2021-12-09 10:26:00

近日,济南市发布《济南市2021年度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对全市15个区县(含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下同)实施全域考评。根据区域差别和工作实际,实施差异化、精准化考评。

根据《方案》,考评内容共有16项,包括“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生活垃圾分类、临街建筑外立面管理、道路保洁、公共卫生间管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环卫公用设施建设、占道经营治理、执法行为规范、噪声扰民整治、工地围挡管理、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城市道路桥梁管理、绿化养护管理、交通设施与秩序管理。

据悉,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实行1000分制。其中,市政府部门考评占500分,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对相关考评内容开展季度考评;社会评价200分,利用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卫生城市专家评审、舆情监督等方式,对相关考评内容实行季度评价;第三方测评300分,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相关,考评内容实行月度测评,每季度汇总一次。

此外,考评将进行动态评价,进步加分,退步扣分。设立加分项目,在城市管理工作中获得国家相关部委表彰的,每项加3分;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每项加2分;获得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每项加1分。各区县季度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各区县政府季度考评成绩为市政府部门考评、社会评价、第三方测评、动态评价、加分项目分值相加之和。

根据考评排名情况,每季度还将实施经济奖惩。第一季度,对获得季度考评第一、二、三名的区县政府,分别奖励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对季度考评倒数第一、二、三名的区县政府,分别罚缴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自第二季度起,对获得季度考评第一、二、三名的区县,分别奖励60万元、50万元、40万元;对季度考评名次提升幅度前三名(进步名次相同的,取排名靠前者)的区县,分别奖励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对季度考评倒数第一、二、三名的区县,分别罚缴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考评结果也将纳入济南市2022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

据了解,济南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将在市城管委统一领导下,由济南市城管委办公室牵头组织,各考评责任部门(单位)具体实施。此外,济南市对考评责任部门提出了“以暗访为主,不得借考评增加基层负担”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