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管系统开出“首违不罚”第一单
据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厦门市执法局”)消息,《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出、施行后,该市城管系统近日开出了“首违不罚”第一单。
日前,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筼筜中队执法队员进行日常市容巡查时,在辖区内湖滨北路一家果蔬店门口,发现占道摆放物品等现象,于是上前向店家进行劝导宣传,指出该现象未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要求,属于轻微违法行为,初犯不予处罚,只出具《警示告知书》,并提醒店主,拒不改正的,第二次将被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店家则在告知书上签字表示认识到错误,迅速将占道物品搬回店内,并承诺以后不再实施此类行为。
据了解,厦门市执法局9月推出的《意见》规定,根据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筼筜湖区管理、物业管理以及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等方面法律法规,建立首次违法、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机制,明确对不予立案处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警示告知书》。此外,针对上述方面的首违或轻微违法相关事项,厦门市执法局探索建立“免罚”清单,其中,第一批21个执法事项免罚清单日前正式出炉。
厦门市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随着本轮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厦门城市管理部门在执法实践中努力为复工复产保驾护航,同时着力维护文明、有序的营商环境。其中,针对初违、轻微违法行为等,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通过宣传教育、劝导纠正、开具警示告知书等,在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同时,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让行政执法相对人感受到城市管理有尺度、执法有“温度”,起到比口头劝导更规范、更有约束力、柔性执法更让人接受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