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风采
喜报!许昌市城市管理局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查
日前,《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正式发布,许昌市城市管理局以扎实的工作成效和突出的文明创建成果,顺利通过复查验收,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许昌市城市管理局自2012年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以来,连续多年保持此项殊荣,彰显了我局在城市管理领域的高质量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卓越成效。
“全国文明单位”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国家级最高荣誉。多年来,许昌市城市管理局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推动城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局上下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服务社会,持续擦亮“许昌城管”品牌,形成了“上下联动、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
许昌市城市管理局将以此为契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秉持初心、砥砺前行,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着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全力推进城市管理工作提档升级,为推动实现“两融五城四跃升”注入更具活力的城市管理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