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许昌市中心城区园林绿化管养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许昌市中心城区园林绿化管养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许昌市中心城区园林绿化管养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许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9日
许昌市中心城区园林绿化管养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绿化品质,持续巩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成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对园林绿化管养各类突出问题进行全方位摸底排查,统筹分类治理,推动城市绿化精细化管养水平不断提升,着力打造“干净整洁、层次分明、管养精细、景观宜人”的城市园林景观。
二、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以许昌市中心城区(含魏都区、建安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主次干道绿化、广场游园及其周边公共绿地为重点。
三、整治内容
(一)加强绿化养护,提高景观效果
1.加强植物修剪。一是对行道树低垂枝、萌蘖枝、干枯枝进行修剪,确保树形美观。二是对绿篱模纹、球类植物进行整形修剪,保证线条流畅、造型优美,对月季等开花植物的残花及时进行修剪,保证花期的延续性。三是对绿地内树木的枯枝、病枝进行清理,提高树木景观效果。
2.控制杂草滋生。杂草生长速度快影响绿化植物的生长和景观效果,要及时清除绿地内的杂草、杂树。清除的杂草杂树做到日产日清。草坪要定期剔除杂草,进行修剪、追肥、浇水、疏草、洒沙等管养,以提高草坪的观赏性。
3.加强病虫害防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加强园林植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和防御治理,采取生物防治、人工防治和化学防治相结合的方式,做到治小、治早、治了。特别要注意美国白蛾、天牛、红蜘蛛、蚜虫、尺蠖等的植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和防御治理工作。
4.强化旱涝管理。根据天气和不同植物的情况进行抗旱防涝。暴雨天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对防涝薄弱的部位进行加固,对行道树进行排查,发现危树、斜树要及时进行加固或清除,并派人员定期巡逻,发现险情及时汇报、及时抢救。注意观测绿地内积水情况,及时排水,防止水淹造成苗木枯死,对造成损害的苗木进行抢救性处理。
(二)强化秩序管理,优化游园环境
加大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携宠物不栓绳进入公园游园的管控力度,为游客提供安全有序的游园环境。加强对公园游园水体的管理,坚决杜绝公园水体内游泳、垂钓现象。加强公园、广场游园文明劝导力度,发现游客赤背和躺卧座凳等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劝阻。公园(广场)内严禁违规摆摊设点和兜售物品。
(三)加强设施维护,提高设施完好率
加强对绿地内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对亮化、监控等用电设施、用电线路和功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全面提高绿地基础设施的完好率。
四、实施步骤
此次整治活动从2024年8月9日至10月30日,共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全面排查阶段(8月9日—8月18日)。五区要对中心城区内危树死树、树木倾斜、园林设施缺损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市数管中心要加大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整治内容的信息采集和派遣力度。市城管系统各级网格员要徒步巡查网格内园林绿化有关问题,全面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交办或上报。各区于8月18日前将问题台账报市城管委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9日—10月20日)。五区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标准,对照排查的问题,集中攻坚、整改销号,切实解决当前园林绿化工作短板,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城管局加强技术指导,确保养护管理各项工作符合园林绿化技术规范要求。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20日—10月30日)。集中整治结束后,市城管委办公室组织市城管局园林绿化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实地验收。各区要立足绿化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不足,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不断提升城市绿化管理养护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与市城管委办公室套合开展工作,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市城管局和各区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专项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二)严格整治标准。五区要全面排查辖区内园林绿化方面的肥水管理、病虫害防治、树木修剪、设施维修等问题,扎实落实各项整治措施。城管系统各级网格长、网格员要加强对分包网格专项整治活动的巡查、督导,按照整治标准全面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整治中的难点。市城管局园林绿化中心要严格对照《许昌市城市绿化条例》《许昌市城市绿地养护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当前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和难题加强现场指导,分类解决问题,确保园林绿化整治效果。
(三)安全规范作业。严格遵守绿化养护作业有关安全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大树修剪、绿化作业人员及生产车辆的安全培训和管理工作,尤其是在道路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配备标志服,着工作服,在作业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喷施农药时,应配备必要的防护工具并规范操作。
(四)强化督导调度。市城管委办公室加强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将专项整治情况纳入许昌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月调度内容。活动结束后开展实地验收。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宣传报道,及时跟进报道整治工作的进展和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坚持长效管理。坚持边整改边总结经验边建章立制,完善举措,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巩固整治成果,不断提升绿地精细化管养水平,促进全市绿化工作提质增效。
整治活动期间,各责任单位于每月20日下午下班前报送本月工作开展情况至市城管委办公室(活动期间相关材料具体由市园林绿化中心收集)。邮箱:xcylcdck@163.com;联系人:郭强 袁彦磊;联系电话:2775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