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开展我市城市管理领域4部条例裁量标准修订讨论
为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破解当前执法中存在的裁量尺度不一、处罚衔接不畅等问题,11月5日至6日,许昌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开展我市城市管理领域4部条例裁量标准修订讨论。五区城管执法部门,局法规科、园林科、市容科等相关业务科室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会议围绕《许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许昌市绿化管理条例》《许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许昌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4部条例的核心执法事项,结合日常执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就违法行为的情节划分、处罚阶次设定、适用条件细化等进行了深入研讨。与会人员聚焦市容市貌、园林绿化、建筑垃圾等领域常见违法行为,系统梳理了裁量基准中存在的的空白点和偏差项,提出了“细化违法情节分级”“明确整改期限与处罚衔接”等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修订建议。会议还就如何平衡执法力度与民生需求展开了充分交流,形成了多份针对性修改意见,确保裁量标准既合法合规,又贴合城市管理实际,切实增强可操作性与执行效果。
此次修订研讨不仅是对城市管理法规体系的优化完善,更是回应群众对公平执法、精细治理期待的关键行动。下一步,许昌市城市管理局将梳理汇总研讨意见,加快推进裁量标准修订完善工作,以“执法有温度、治理有精度”的实践成效,推动城市管理领域依法行政水平再提升,努力营造更加有序、宜居、法治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