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在反邪教斗争中要勇毅担当砥砺奋进
中央组织部2022年6月29日发布最新党内统计数据,截至2021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9671.2万名,党的基层组织493.6万个。
随着“七一”的到来,初心使命、理想信念、党的建设成为持续关注的热点。使命呼唤担当,使命引领未来。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的一切奋斗、一切牺牲、一切创造,归结起来就是一个主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面向未来,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党员干部必须自觉承载起党和人民寄予的重托,让中国共产党的担当和斗争精神放射出更加夺目的时代光芒。
面对邪教问题要敢于亮剑
邪教组织在政治上反动,极力煽动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情绪,挑动制造人民内部矛盾,不断与我争夺群众,甚至拉拢党员干部加入,侵蚀我基层政权。同邪教组织的斗争已成为党面临的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它关系到共产党人的根本信仰,关系到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根本思想基础,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共产党员参加邪教组织,完全背离党的性质和宗旨,是党的纪律决不允许的。
一些极少数党员出现了理想信念动摇,甚至参与迷信活动和邪教组织活动,让人痛心,值得警醒。例如,湖北武汉一名退休干部王某,因长期参加“法轮功”邪教活动,虽经多次劝说仍不思悔改,被组织部门开除党籍。云南某大学副教授陈某在课堂上向听课学生宣扬“法轮功”邪教歪理邪说被开除党籍。四川省沐川县周某华以祷告的方式参加“门徒会”邪教活动,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必须指出,共产党员要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参加邪教完全背离了党的性质和宗旨,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党员参加邪教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是一种严重的违纪行为,必须严肃追究,直至开除党籍。
依靠党规党纪赢得反邪教斗争的未来
信仰坚定是共产党员第一位的要求。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共产党员是无神论者、反对唯心主义者。中共党员要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护党、在党为党,要听党话、跟党走。
1999年7月19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通知强调,作为共产党员,必须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坚定地信仰马克思主义,而不能信奉“法轮大法”。
从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党内法规和文件看,中国共产党对党员涉邪教问题的规定越来越明确,处理越来越严厉。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修订)第五十九条规定: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201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离退休干部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坚决与邪教组织作斗争。
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党员不准参与邪教”。
2017年9月19日,中宣部、中组部、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其中第三条明确规定,党员干部不得“参与网上宗教活动、邪教活动,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利用网络泄露党和国家秘密;浏览、访问非法和反动网站等”。
党规党纪是党的生命线,关乎存亡,牵连兴衰。俗语说得好:“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严明党规党纪,划出的是不可触碰的底线,既为弘扬正气、坚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供明确的依据,也为同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进行斗争提供坚强后盾。
党员要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勇士
敢于斗争、敢于胜利,是中国共产党不可战胜的强大精神力量。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把“坚持敢于斗争”概括为党百年奋斗的十条历史经验之一。新时代新征程上,只有坚持敢于斗争,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才能战胜前进道路上一切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依靠斗争赢得未来。
党员要认清当前形势,认识到邪教问题影响国家长治久安,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认识到反邪教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增强忧患意识、始终居安思危,在反邪教斗争中壮筋骨、长才干,压倒对手、夺得胜利。因此必须切实做到始终站稳立场,坚定坚决地开展批驳斗争,旗帜鲜明地反对邪教。面对邪教组织肆意造谣污蔑诋毁党的形象的卑劣行径,面对邪教散布歪理邪说者,蛊惑、拉拢人入伙者,作为共产党员决不能保持沉默,要在关键时刻及时站出来勇于发声亮剑。
党员应从自身做起,管好自己家属和身边人不受邪教影响。普及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提倡文明,抵制邪教。掌握基本的邪教动态和防范邪教的知识,用邪教惨痛的案例警醒群众,引导群众远离邪教影响和危害,带头宣传并发动群众投入到反邪教斗争中来。
党组织要承担起反邪教的政治责任,筑牢防范和处理邪教的第一道防线。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及时掌握辖区内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情况、动态等,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果断适当。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切实做好邪教受害者的教育转化和巩固工作,对生活困难的已经脱离邪教控制的人员,发动党员开展“一帮一”“几带一”结对帮扶,尽快脱贫致富,堵断受邪教蛊惑再次误入歧途的可能。对一时受邪教欺骗迷惑的一般群众,要用真情唤醒他们的理智,用爱心帮助他们解决现实困难,鼓励他们参加各种文明健康活动,使他们真正体会到党和政府帮助他们的诚意,早日摆脱邪教的控制,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每个党员都要在思想政治上不断进行检视、剖析、反思,不断去杂质、除病毒、防污染,始终做到初心如磐、使命在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