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许昌环卫实践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规范化管理水平,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近年来,市城管局立足本职,秉承“城乡统筹、焚烧为主、综合处理、可持续化”原则,不断完善机制、强化措施,积极探索生活垃圾处理新途径,助力我市“无废城市”建设。
为破解垃圾处理难题,我市实行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管理,依托市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按照30—50公里的合理经济运距,在县(市)选址建设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同时,完善村、镇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将村、镇生活垃圾运送至县(市)大型垃圾转运站。此外,采用密闭式垃圾运输车将县(市)大型垃圾转运站的生活垃圾运送至市级焚烧发电厂统一处置。目前,许昌市已全面建成覆盖全市、辐射城乡的“农户分类投放、村级分类收集、县乡市场化转运、市级焚烧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体系,许昌市城区生活垃圾全部实现了焚烧发电处理,实现了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目标。
为提高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市城管局从顶层设计、设施建设、收运管理、动态监管、宣传引导等方面统筹推进餐厨垃圾规范化管理和处置工作。工作中,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以及网络等媒介对餐厨垃圾管理工作进行宣传,构建了立体式、全覆盖宣传体系,发放《致中心城区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一封信》2400余份,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营造了浓厚的氛围。截至目前,我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企业已与2000余家餐饮单位签订了收运处理协议,规划餐厨垃圾运输路线24条,配备餐厨垃圾收运专用桶2000个、专用收运车辆18台,餐厨垃圾收运处置量达到每日110余吨,实现了餐厨垃圾日产日清,规范处理,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与环保效益。
为确保我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等各项工作有法可依,市城管局成立立法工作专班,起草《许昌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草案)》,配合市人大做好前期调研、审核把关、意见征求、报省人大审核等工作。《许昌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已于2024年9月28日顺利全票通过了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许昌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作为河南省关于餐厨垃圾处理方面的首部地方性法规,《条例》公布实施后,将为许昌市餐厨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提供法治遵循,对保障食品安全和改善人居环境、推进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具有积极作用。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未来”。2024年1-9月份,我市共焚烧处置全市生活垃圾82.44万吨,发电2.06亿度、供热34.01万吨;处置中心城区餐厨垃圾3.08万吨,共产出油脂1830吨,总发电量202万千瓦时,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100%。下一步,市城管局将立足本职,持续提升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规范化管理水平,争做生态环境的守护者,持续擦亮我市生态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