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许昌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免于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豫建法〔2022〕2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许昌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进行了修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15个工作日,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于2026年5月12日前书面反馈至许昌市城市管理局(电子文档请同步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许昌市城市管理局 马琳翔
邮 编:461000
联系电话:0374-6066678
邮箱:xccgjfgk@163.com
附件:
许昌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免于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pdf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