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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许昌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阅读次数: 出处: 发布日期:2025-01-08 17:15:0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2日至8月2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城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1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城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9月19日至12月19日,进行了三个月的集中整改。

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河南省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许昌市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情况

1.2020年5月9日至7月22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对市城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共反馈了79个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74个问题,还有5个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将5个整改不到位问题纳入2024年10月8日印发的《中共许昌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中一并整改。二是2024年10月15日组织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把市委巡察办印发的《持续提醒函》和《集中督查通报》纳入局党组学习议程,组织局党组成员、县级干部集中学习。三是2024年10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和党组成员对照《持续提醒函》和《集中督查通报》开展自查,将自查情况作为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和党组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重要内容。四是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整改方案,每名局党组成员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台账。

2.截至巡察进驻,市城管局各级党组织未完整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26日,召开局党组会,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列为第一议题进行学习,对全局常态化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2024年10月25日,按照要求组织领导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罪业》;11月26日,参观“学廉于心·立廉有我”党纪教育画展。三是2024年11月29日,局党组书记以“讲纪律,守规矩,奋力书写城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题讲授专题纪律党课;12月30日,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讲授党课并进行廉政提醒。四是各党支部常态化开展党纪教育学习,局机关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数运中心利用显示屏循环播放党纪学习内容,园林中心党支部组织学习“六大纪律”。

3.垃圾分类令而不行。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工作制度。为持续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2024年10月15日印发《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排查整治的通知》,2024年10月23日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对生活垃圾分类产生的有害垃圾集中收集转运的通知》,2024年12月4日组织召开许昌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题培训会。二是全面排查整治。印发《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各区对辖区内闲置损坏的智能垃圾桶、可回收物装置等全面开展排查整治。督促各区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并安排专人对各区闲置、损坏的智能投放设施开展实地检查,督促各区加大整治力度。三是规范分类运输车辆。印发《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各区规范分类运输车辆标志标识,针对运输车辆标识不清晰、标识错误、颜色错误等情况,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进行统一规范。督促欧绿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餐厨垃圾运输车辆分类标识进行规范,19辆欧绿保餐厨垃圾清运车辆标志标识已全部更新完成。

4.2023年11月至今,中心城区渣土清运车无一辆实现迭代升级。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21日,局分管领导组织带领局市容科、建筑垃圾管理处有关负责同志和魏都区、东城区城管部门建筑垃圾分管负责同志以及城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有关负责同志等人员前往郑州市城管局进行了考察学习,咨询了具体推进工作的措施,实地走访了郑州市建筑垃圾清运企业,现场参观了换电站和新能源渣土车实际运行情况等。二是在局分管领导指导下,建筑垃圾管理处班子成员多次带领业务管理人员深入城区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开展了走访座谈,宣讲新能源渣土车推广的必要性,强调渣土车新能源化更新替代政策要求,听取了建筑垃圾清运企业意见建议。三是2024年8月份以来,积极与东城区、魏都区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对接,指导督促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推进辖区清运企业渣土车新能源化更新替代推动工作。积极与运输企业进行对接沟通,督促企业推进渣土车新能源化更新替代,经与金科公司、一达建科公司、国控广德公司沟通,目前襄城县加氢站已基本建成。目前,金科公司已与郑州国控广德达成合作意向,首批5辆新能源(氢能)渣土车已在我市中心城区运行。

5.垃圾中转站分管小区设置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中心城区环卫部门开展中心城区“提颜值、强服务”公厕、垃圾中转站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工作台账,整治问题86处。二是落实“潮汐式”工作法。节假日期间下发工作通知,要求各区加强节假日期间环卫工作管理。三是加强日常行业指导帮扶,规范公厕、垃圾中转站管理。

6.巡察进驻后受理涉损害群众利益举报3起,移交线索3件。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21日,召开局党组会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2024年11月26日,参加市纪委组织的集中整治第六次调度会;2024年11月27日,参加省厅组织的第五次集中整治工作视频会,全力开展集中整治攻坚工作。二是继续实施好包联包案工作制度,局县级领导干部继续深入各自联系县(市、区)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开展工作进行走访指导。三是继续高质量高标准向派驻纪检组、省住建工作专班报送集中整治工作进展,2024年6月以来,已向省厅报送整改问题9件,被采纳4件,向派驻纪检组报送整改问题15件,制度文件3个。对3起涉嫌损害群众利益的举报,已全部办结。

7.与民政部门沟通对接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巡查督查。印发《关于加强城区绿化植物冬季管理的通知》,督促各区加强坟茔整治,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切实履行巡查、发现、制止、报告、复绿职责。加大日常督导力度,将中心城区道路绿化带坟茔排查整改工作作为日常园林绿化重点督导内容,纳入城市管理月调度综合考评,印发了《中心城区园林绿化管养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简报第15期、第19期)和《许昌市园林绿化中心帮扶两市两县五区园林绿化行业开展情况》。二是强化节日管理。在寒衣节(农历十月初一)前下发《许昌市城管局关于做好寒衣节期间绿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各区进行节前提醒,要求做好宣传、巡查、监管等工作。组织各区召开许昌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复查暨中心城区2025年园林绿化项目推进会,要求各区合理增派人员力量,节日期间加大绿地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烧纸、添坟现象,清理祭祀物品,做好平坟复绿工作。各区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做好寒衣节期间绿地保护工作,有效遏制了节日期间绿地内散埋乱葬问题的发生。三是扩大宣传引导。在寒衣节前印发了《关于守护城市园林绿化环境的倡议书》,局园林科、市园林绿化中心及各区园林部门组织人员到市区易发生烧纸添坟路段、游园等绿地内广泛开展宣传,发放宣传彩页,引导市民群众加强绿地环境保护,倡导文明低碳祭扫,不得在绿化带内烧纸、起坟,营造“安全、舒适、优美”的休憩、游玩环境。

8.与生态环境局关于餐饮油烟污染治理职责未厘清。

整改情况:根据《中共许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撤销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有关事项的通知》(许编〔2024〕56号)“撤销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承担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执法职责交由市生态环境局承担”相关规定,市城管局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并积极与市生态环境局对接沟通,目前该项工作已由原市环委办(市生态环境局)承担。

9.与住建部门信息共享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共许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撤销市城市管理局执法支队有关事项的通知》(许编〔2024〕56号)“撤销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相关规定,在市城市管理局执法支队承担住建领域的执法职责中,法律法规直接赋予市级执法职责和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对应的处罚权留在市本级的,由市住建局承担。二是加强信息共享,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住建局等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协同合作,实现信息互通共享,统筹兼顾,形成部门合力,提升工作效能。

10.2022年市管区域下放后,局党组履行抓本级、带系统、督行业的部门职责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数字化运行中心加强对北外环市容环境问题的信息采集、立案派遣和督促处置工作。2024年10月份以来已上报涉及北环问题770件,结案663件。二是园林中心强化环城线路日常绿化管理。三是实地查看2次,2024年11月17日向许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督促责任单位对北外环存在的绿地保洁不到位、叶面污渍较多、绿地内杂草、大叶女贞枯死等问题进行了整改。

11.巡察期间发现,城乡结合部装修垃圾随意倾倒的现象反复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行业指导计划,建筑垃圾管理处每月按照局要求配合局督查考核科开展了行业指导帮扶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督促属地管理部门进行了整治治理,通过行业指导帮扶督促各区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整治乱堆乱倒建筑垃圾等问题。二是开展日常督查抽查,建筑垃圾管理处每周组织管理人员开展督查抽查,重点对城乡结合部、“两高”沿线、出市道路两侧乱堆乱倒建筑垃圾问题进行巡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属地管理部门整治治理,确保城市环境干净整洁。

12.3个局属二级机构各自为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工作流程。2024年10月21日下发通知,组织市环卫处、市园林绿化中心、市建筑垃圾管理处、市城市照明管理处等局属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订“行业指导计划”。2024年10月31日,市环卫处、市园林绿化中心、市建筑垃圾管理处、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将行业指导计划报送至局考核科备案。二是加强跟踪监督。局考核科结合行业指导计划于2024年11月22日对市环卫处、市园林绿化中心、市建筑垃圾管理处、市城市照明管理处等局属单位11月份行业指导计划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目前各单位行业指导工作有序开展。今后,局考核科将严格按照计划抽查各单位行业指导工作开展情况,提高行业指导工作效率和质量。三是注重日常监管。市数字化城市运行中心积极指导中心城区城管(环卫、园林)部门规范使用“运管服”平台,已建成数字城管、城市生命线、综合执法、智慧渣土、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市政监管、城市照明、停车管理、共享单车、户外广告、防汛应急专题监测系统,完成热力、供排水、智能井盖等系统对接,累计对接数据1500余条,受理报警数据2256条,处置率98.63%。目前城市运管服平台试运行有序平稳。

13.中心城区仍有6所建成公厕无法启用。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中心城区“提颜值、强服务”公厕、垃圾中转站专项整治活动,进行问题排查建立工作台账,整治问题86处。二是强化行业指导,加强日常公厕管理指导帮扶工作。三是督促建安区和东城区加快公厕建设进度,尽快投入使用。位于天宝路与魏武大道附近悦民公园内的1所公厕已于2024年7月底投入使用;涉及建安区的4所公厕,已于2024年12月中旬全部改造建设完成,待设备调试和人员招聘工作完成后将投入使用;位于陈庄街西侧的1座公厕不再进行建设,我局于2024年10月14日向东城区管委会发了《关于抓紧启用陈庄街西侧公厕的函》,东城区管委会10月30日进行了回复,因东城区财政紧张,且周边居民较少,现有公厕即可满足群众需求,故此公厕不再进行建设。

14.公共自行车办卡押金退还工作宣传力度小,办理网点少。

整改情况:一是自2024年9月29日起,公共自行车站点的机柜显示屏上均有退押金的详细信息。二是拓宽新闻媒体等宣传方式,通过新闻媒体、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加大退还押金的宣传力度,2024年10月7日在许昌日报社主办公众号许昌时刻以“@许昌人,您有一笔押金可以退还”为题,报道有关退押金的详细信息,让广大老百姓及时了解到关于押金退款操作方式。三是加强与市投资集团对接,及时跟进押金退款情况。2024年9月1日至12月19日,共办理退卡、退押金人数849人,退还押金94589元。

15.市辖区、功能区园林绿化管理标准不一。

整改情况:一是协同东城区、魏都区等施工单位开工建设,在2024年3月底苗木栽植工作已完工。因财政资金原因,在市城管局的强力督导下,2024年4月底园林绿化项目已全部如期完工。二是向魏都区园林绿化中心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魏都区园林绿化中心2024年9月垃圾堆积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并按要求制定了整改台账,整改任务已于2024年11月10日全部完成,绿化带缺株断档问题已全部纳入魏都区今冬明春补植补栽项目。三是加强对魏都区辖区养护管理的督导巡查、信息采集工作,魏都区在2024年10月制定了2025年园林绿化补植补栽工作计划,并列入许昌市2025年中心城区园林绿化项目,计划2025年4月30日前完工。

16.2023年数字城管平台已更换采集公司,但仍未解决采集不及时、管理有盲区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信息采集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提升采集效能,有效减少城市管理相关问题漏报的情况。二是进一步加强对采集公司的业务指导和督导考核,每2周召开1次信息采集例会,通报存在问题;每月根据各项采集指标完成情况,对采集公司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采集经费挂钩;每季度召开1次信息采集工作会,总结季度工作,进行人员培训。三是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全面发现城市管理问题,清除采集不及时、管理的盲区。

17.学府街、塔东路、瑞贝卡大道等多处夜市集聚地无城管执法队员,地面油污严重,多处占道经营。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指导采集公司加大对有关路段、有关问题的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采集上报,案件通过中心系统平台及时立案派遣,对系统超期未处置案件下发督查通知、重点督办。二是环卫处认真落实夜间环境卫生保洁制度,每个夜市摊点周边要落实责任到人,适当延长夜间保洁时间,增加夜间保洁频次,做到随丢随捡,确保夜市摊点周边卫生干净整洁。针对夜市摊点区域地面油污,采用“人工清洁+冲洗”的模式,对油渍污染严重的部位进行重点清洗,彻底清理地面上的污渍。三是指导属地城管部门对夜市聚集地加派执法队员,加强“五统一、三严禁、一规范”宣传力度,使夜市摊贩应知尽知,同时落实抓好。

18.2022年以来党组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22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听取局属各单位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通报全局2024年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二是2024年11月6日召开局党组会学习《关于当前全市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通报》(许办〔2024〕6号),并结合城市管理系统意识形态领域风险薄弱环境,共排查出四项风险清单。

19.数字城管运行中心官网栏目存在大量错误。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日常管理。安排办公室信息宣传员每周一上午进行读网巡网工作,对发现的错别字、错链接等问题及时更正、立即整改。二是强化发布审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分工,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确保信息发布的严肃性。三是强化整治排查。安排人员对门户网站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及时更新“专题专栏”栏目内容。10月中旬,已联系网络工程师对“专题活动”“广告专项整治”“决胜扫黑除恶收官年”信息保障不力的栏目进行了合并删减,确保网站运行顺畅、工作有序。

20.2023年9月出现网络舆情,处置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应对。安排人员参加“全市骨干网评员舆情防范化解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有效增强应对网络舆情的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强化引导。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工作号等广泛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深层次的宣传报道,宣传城管系统先进人物先进事迹,进一步提升我市城管队伍形象,积极掌握网络意识形态的工作主导权。三是源头化解。通过书记市长信箱信件、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等渠道,深入了解关切群众诉求,今年以来,已回复市民群众诉求90余件,真正解决群众关切的城市管理热点难点堵点问题,确保从源头上减少和防范风险。四是做好读网。持续强化网上巡查,安排专人对局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进行读网巡网,确保相关栏目正常更新,网站及新媒体账号运行顺畅、工作有序;定期在百度、今日头条、抖音等平台搜索“许昌城管”“许昌环卫”“许昌园林”等关键词,及时关注城市管理领域的批评性、舆论监督性、情绪性、发泄性等内容,洞察舆论风向,回应公众关切,引领舆情走势。

21.因敏感信息存在泄露漏洞被市委网信办通报。

整改情况:一是运用技术手段,通过漏洞扫描工具对许昌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项目软件系统进行全面自检,及时发现SQL注入、XSS攻击、CSRF、RCE、弱口令、无效链接等风险隐患。二是将排查出的问题代码进行漏洞修复,杜绝隐患;开展技术人员网络安全培训,规范网络行为,提高网络安全意识。三是清除所有采集车屏幕上粘贴的旧系统老密码;每周1次对采集车进行检查,杜绝再次出现该情况。四是通过每季度的信息采集工作会开展保密培训,提高保密工作安全意识;每月更换1次车辆设备密码,增强保密性。

22.2017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时,转隶进入的19名临时人员一直思想不稳。

整改情况:按照《中共许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撤销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有关事项的通知》(许编〔2024〕56号),根据市委、市政府改革精神,原市数字化城市运行中心下设的城乡规划协理大队正式在编人员及临时人员要求全部转隶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因2017年执法体制改革划转至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执法支队的原城乡规划监察支队11名正式在编人员与20名临时人员(含2名退休人员)已于2024年11月7日转隶至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许昌市规划建设档案馆。

23.局党组主体责任意识淡化。

整改情况:一是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等,局党组每半年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2024年3月26日已召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拟于2025年3月份召开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党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分包联系点制度,班子成员每月至少1次到分包党支部联系点调研督导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在日常、落到实处。二是年初制定廉政风险点清单,局党组每季度听取局属各单位汇报,及时更新廉政风险点清单。三是修改《中共许昌市城市管理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4年任务安排》,调整责任分工,明确活动载体和时间节点。积极谋划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拟于2025年3月份制定出台市城管局全面从严治党主题责任清单。

24.廉政警示教育开展不够经常。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分别于2024年8月1日、12月10日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对违纪典型案例按照安排部署、警示教育、查摆剖析、整改问题、专项整治和建章立制六个阶段扎实推进,确保局各级党组织在12月底前完成以案促改工作。二是按照以案促改工作要求,相继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干部队伍作风纪律建设等专项整治。三是切实发挥局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一岗双责”作用,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多渠道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微杜渐。四是在制定印发《许昌市城市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许昌市城市管理局学习胖东来服务理念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许昌市城市管理局特许经营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的基础上,对2023年已出台的《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关键岗位强化监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予以修订完善,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机制,依法依规履职尽责,确保市城管局各项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

25.2022年以来,对局属二级机构“一把手”和关键岗位监管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派员常驻市城管局办公,综合运用参加或列席会议、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了解、实地督查、工作约谈、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责任追究等手段,紧盯驻点单位日常工作及权力运行“关键点”、内部管理“薄弱点”、问题易发“风险点”,开展靶向监督。二是紧盯领导批示、政府督查和审计、财政等部门问题反馈跟进监督,并通过高效受理信访举报、专项监督等方式,大力拓展案件来源。三是对市城管系统2022年以来受处理人员处分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全力维护纪律处分执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6.设立的“周三城市管理网格工作日”,形式大于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优化调整城市管理网格。局网格办下发了《网格人员调整要求》、《网格划分及网格员调整方案》,对各区城管(环卫、园林)部门、东城区市政管理中心、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科室提出重新优化调整网格要求,2024年11月20日将调整后网格划分及人员分包情况下发至各单位,自12月1日起执行。二是加强网格人员宣传教育。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于2024年10月28日前分别组织召开了网格化管理工作会议,通过学习教育,提高网格化工作认识、端正工作态度,促进工作成效提升。三是强化网格化相关业务培训。2024年11月15日组织召开了中心城区城管系统网格化管理工作业务培训会,重点针对城市管理有关事部件问题采集标准、上报网格化案件问题等进行现场培训指导,通过系统的学习,提高了各级网格人员一线工作的主动性、发现问题的全面性、解决问题的彻底性,推动网格化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四是落实网格化督导结果运用。从工作思路上对“周三网格日”活动进行了调整,从原来的分区划定路段改为以解决实际问题为主,将日常巡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列入“网格日”进行解决。如针对毓秀路两侧绿化带脏乱问题,局网格办分别在2024年10月23日和10月30日下发专项“网格日”活动通知,组织开展在毓秀路进行清理活动,并针对活动开展情况下发了专项通报。调整原网格员上报问题模式,把原来的注重发现问题改变为注重解决问题。局网格办2024年10月8日和10月21日连续下发了通知,要求网格员在上报采集问题的基础上,还要上报问题结案情况。使网格化“周督导、月通报”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提高了问题督促办理的成效。

27.今年7月5日、15日两场雨后,市城管局共巡查、采集上报市区道路严重积水点1200多处。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强降雨天气,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开展道路积水问题排查,通过中心系统派遣并督促责任单位及时进行处置。二是做好道路扫水清淤工作,组织保洁人员及时对漂浮垃圾、雨水篦子和排水口周围杂物进行清理,确保排水通畅;雨后第一时间采用机械(高压冲洗车、洗扫车)为主、人工配合的方式全面清理道路积水和淤泥垃圾在最短时间内恢复路面原貌。三是督促水利部门排查严重积水点积水原因,及时进行处理,避免问题反复发生。

28.新兴东路沿线部分夜市摊点乱搭棚庵问题情况如旧。

整改情况:一是新兴东路沿线部分夜市摊点私搭棚庵属于私搭乱建性质,属地办事处为具体责任单位,为尽快推进问题整改工作,我局同市制止办沟通对接确认具体整改措施。二是根据现场勘验和2019年我局对两家涉事门店做出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鉴于我局无行政强制权,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途径执法成本较高且容易激化矛盾,我局将上述情况反馈至市制止办,由市制止办督促属地政府完成整改拆除方可进行台账销号。三是在市级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完成后,原市城管执法支队撤销,原来承担的私搭乱建的认定及规划执法已移交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结合自身职责,我局通过数运中心采集平台、问题交办单等途径将问题派遣至魏都区城管局,由魏都区城管局联合区制止办、属地办事处对两家涉事门店进行问题处理。我局将定期跟踪处理情况。

29.魏源广场夜市门店,生活污水渗漏、流淌街道中央,影响路人出行。

整改情况:一是对该问题开展专项实地检查,下发督查通知,要求责任单位限时处理,并对问题处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加强日常巡查,发现相关问题及时进行信息采集、案件派遣和督促处置。三是督促属地城管部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该问题不再反弹。

30.关于杨柳絮问题的反映,至今解决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市园林绿化中心每年4月向各区园林绿化部门下发《关于加强春季飞絮防控的通知》,督促其防控。二是存在杨柳飞絮的道路正在逐步改良更换。2024年10月16日,把存在杨柳飞絮的道路列入《许昌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许昌市2025年中心城区园林绿化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许城管〔2024〕18号),按计划逐步改良更换。三是市园林绿化中心在每年杨柳絮飘落期指导各区通过采用高压喷雾车进行喷洒等措施尽量减少飞絮。四是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制定了《关于加强中心城区杨柳絮清扫管理的通知》,加强杨柳絮飘落期间环卫作业指导力度,督促中心城区环卫部门及时高标准清扫落絮。

31.中央公园设施破损、管理粗放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投诉市民对接沟通,与相关体育部门协调,在园区内合理增设两张乒乓球桌,督导管养公司翻新足球场、篮球场,满足市民群众运动需求。二是组织督导人员开展夜景亮化排查活动,合理调整园区开灯时间,对全园区亮化设施进行摸排,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督导管养公司及时整改。三是将“胖东来”服务理念融入到管理工作中,提高服务意识,主动关注群众诉求,持续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增设无障碍通道,为市民群众提供方便。四是督导管养公司强化日常巡查,安排安保人员对园区进行动态巡逻,对发现的各类不文明行为进行及时劝导;积极处理群众投诉,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公园管理中的问题。

32.群众举报违规安装门头广告牌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2日,局机关纪委根据局党组指示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局党组对责任人进行了相关处理,同时责令原市容执法二大队和来信群众进行了充分沟通,取得了该群众谅解。二是提高思想认识,举一反三,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市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均将认真核实,及时认真反馈,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三是规范各区城管部门门头牌匾、标识标牌审核备案流程及有关技术规范文件,严格审核备案标准。

33.2024年局党组向县区城管部门下达每月宣传信息任务。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与市人社部门对接,已取消未列入评比达标表彰清单的评优评先。2024年11月4日,局办公室、局人事科组织科室全体人员对《许昌市人民政府行政奖励表彰暂行办法的通知》《许昌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基层减负政策要点20条》进行了系统学习。二是自2024年8月起取消全市城管系统信息宣传报送任务、通报制度。2024年10月11日,邀请许昌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对局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新闻信息宣传培训交流;10月29日至10月31日,组织局系统信息宣传骨干参加全市骨干网评员舆情防范化解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城管系统信息宣传工作水平。

34.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抓好典型问题排查整改的通知》要求,2024年10月9日组织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开展对照检视,深入自查自纠,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坚决避免同类问题重复出现、反复整改。经自查,市城管局不存在形式主义等方面的问题。二是在发文前对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和规范性进行严格审核,对明确规定不能发的文件坚决不发,对能合并发文的尽量合并发文,本年度发文数量较上一年度明显减少。2024年已印发规范性文件及通报4个(年度计划数12个);已召开全域性年度工作会议1个(年度计划数1个)。

35.城管局之前文件沿用至今未修订,与上级要求冲突。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许昌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的通知》(许采购〔2020〕3号)精神,市级货物、服务类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50万元,市级工程类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60万元。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通过公开招投标进行。二是完善修订财务管理规定,我局大额采购标准暂定为5万元。机关采购金额5万元以下的,由局计划财务科自行组织;采购金额5万元以上、限额标准以下的,按照内部询价程序组织实施。三是按照2022年6月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勤俭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进一步树立勤俭节约坚持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各项财务支出。

36.项目拆分实施,规避询价招标。

整改情况:一是合理制定年度维修计划,合理规划年度绿化整修项目。二是加强临时性项目整合,对同一时段、同一类别的项目进行整合实施,做到不拆分、不打散。三是对不同时段、不同类别施工内容项目,应有序实施,及时完工办理结算。四是达到询价标准的项目,实施前严格按照财务规定落实询价手续,做到询价在前、实施在后,并做到及时完工、及时办理结算及资料归档备案。

37.关键岗位人员对纪律缺乏敬畏意识。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中共许昌市城市管理局党组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许城管党组〔2023〕35号)《中共许昌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管系统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的补充通知》(许城管党组〔2024〕11号)等管理性文件,开展廉政集体谈话,局党组书记讲授专题党课,强化对科室负责人及局属单位一把手的纪律教育与提醒。对2024年事业招考新入职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二是建立健全廉政防范举措。制定完善对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关键岗位监督、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等廉政防控措施,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三是开展节前廉洁提醒,同时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活动,利用党支部、党小组学习的机会,开展党规党纪知识测试、廉政教育党课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38.党组会多以扩大会形式召开。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许昌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对会议职责、会议筹备、会议召开、会后办理明确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会议组织程序。二是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市城管局党组会议严格控制列席人员范围,不涉及相关工作的局属单位、机关科室负责人一般不再列席局党组会,有效提高会议质量及决策执行力。

39.党组分工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县级领导干部分工调整事宜,经研究,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均由局党组成员分管,非党组成员协助党组成员工作。二是2024年10月31日组织召开局党组中心组第11次专题学习,会上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通过学习进一步规范了局党组议事程序。三是根据局机关编制空缺情况,经2024年7月23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将机关编制人员合理调整至机关各科室负责日常工作;经与市委组织部对接,通过公务员调任、转任等方式补充局机关编制。四是为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成长,于2024年9月29日组织开展了市城管局年轻干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暨新进人员初任培训班,加速年轻干部成长,逐步补齐中坚力量。

40.党组会议事规则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许昌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对会议职责、会议筹备、会议召开、会后办理明确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会议组织程序。二是由承办单位(科室)在会前或文件印发前充分征求局县级领导干部意见。如,《许昌市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在以党组文件印发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加强沟通、凝聚共识,把各单位(科室)职责清晰明确,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落实。党组会上对决定事项采取口头表决,由党组成员依次表态,局党组书记严格执行末位发言制。三是2024年9月26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局县级领导干部分工调整事宜,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协作协同、提升履职效能和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及时衔接、平稳开展。四是动态梳理多发性、典型性问题,形成负面清单和成效清单,如借势借力市政府周交办、市政府办督查,对中心城区城市管理有关问题、中心城区健身跑道破损有关问题进行交办处置,形成了精准高效的工作合力。

41.城管执法车辆使用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30日、11月1日,先后通过组织驾驶员班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进一步增强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压实岗位责任,提高安全驾驶技能,从根本上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2024年11月5日,组织人员对车辆运行情况、车辆保险状态等全面进行排查,查缺补漏,努力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42.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明确民主生活会主题、程序标准和检视清单,并印发给每位班子成员。二是2024年10月1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专题学习,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习近平指导兰考民主生活会讲话精神,使每名班子成员掌握《若干规定》中关于民主生活会的步骤程序、标准要求,强化班子成员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政治意识、标准意识。三是党组书记审阅班子成员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并组织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要求班子成员把被上级党组织函询等情况,必须纳入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在党组会上报告。2024年10月17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时,会上对未将被上级党组织函询情况报告的两名同志进行严肃批评。四是党组书记带头做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班子成员针对存在问题、触及思想,不遮遮掩掩、不避重就轻,撰写相互批评意见。

43.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缺配。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26日召开党组会安排原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现四级调研员负责机关党委工作。二是2024年7月17日,召开党组会研究,撤销原城管执法支队党总支和所属的8个党支部,并由直属机关党委下文撤销;8月15日,原环卫处党总支完成选举工作升级为环卫处党委,并完成所属基层党支部的调整工作。撤销了清扫一队党支部、清扫二队党支部和清洁队党支部3个延期未换届党支部。三是局机关党委对新成立党的组织发放党支部规范化记录本、党员笔记本、党费收缴登记簿等,督促其建立发展党员计划等党建资料。四是建立《基层党组织任期情况台帐》,重点摸清党组织上次换届时间和应换届时间。加强换届全程督促指导,印发换届提醒工作通知,对换届中的各个步骤进行全面规范。

44.个别支部书记工作不细致。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10日原局机关第一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通报其问题,相关工作人员在支部全体党员大会上做检讨。二是2024年7月29日至30日局机关党委印发《关于对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机关党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的通知》,组织人员对局各基层党组织2022年至2024年党费收缴情况等党务工作进行核查,确保无此类情况发生。

45.干部队伍年龄梯次结构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经与人社部门对接,我局2024年许昌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平均年龄27.3岁,其中本科生9个、研究生3个,进一步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下步通过多岗位锻炼帮助年轻干部快速提升履职能力,早日适应工作需要。二是为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成长,2024年9月29日组织开展了市城管局年轻干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暨新进人员初任培训班,加速年轻干部成长,逐步补齐中坚力量。三是坚持“大稳定、小调整”“人岗相适”“适当交流”的原则,2024年7月23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将局机关年轻干部合理调整至机关各科室,提高局机关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同时为全局储备和培养一批年轻中层干部。

46.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试用期满考察转正相关情况,经核实,2023年1月5日市城管局成立考察组对2022年遴选公务员进行了试用期满考察,2023年3月23日完成了转正定级相关事宜。二是针对遴选公务员试用期满转正考核未上党组会问题,认真反思,举一反三,全面梳理学习上级政策文件、试用期满考核转正的相关要求,确保公务员试用期满转正工作严格按程序落细落实。三是进一步规范干部任前公示工作,落实好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相关要求,确保干部任前公示满5个工作日,走好干部正式履职前的“最后一公里”。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通过全面整改,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深刻强化了“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受思想洗礼和行动鞭策。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和市委要求,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任务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改革发展和各项事业取得新成绩。

(一)扛牢政治责任,全面履职尽责。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城市管理发展大局,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不断完善为民服务举措,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坚持常抓不懈,提高整改质量。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按照整改方案持续发力,盯住问题不放,持之以恒抓巩固、抓提升,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不拖延、不敷衍,改彻底、改到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标本兼治结合起来,既强化当下改的举措,解决好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个性问题与普遍问题;又要探索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真正从源头上遏制问题发生。坚持把成果运用融入到全面从严治党和班子队伍建设中,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城市管理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4-6066662;电子邮箱xcscgjjgdw@163.com。

中共许昌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