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开展建筑垃圾清运车辆车容车貌集中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示范区城市建筑垃圾清运管理,提升依法管理、规范清运、科学消纳水平,示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在辖区内开展建筑垃圾清运车辆车容车貌集中整治行动。
科学安排部署,细化工作职责。为促进集中整治行动有序高效推进,示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召开工作推进会,对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细化了任务分工和工作职责,明确了各自承担的任务职责。还对行动时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集思广益,形成了有效的应对措施,有力推动了整治行动稳步开展。
多部门形合力,有序高效推进。集中整治行动中,示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主动联合区环保部门、公安交管部门组织辖区内清运企业召开工作推进会,传达集中整治行动的相关要求。各职能部门严格依照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城市管理部门重点检查建筑垃圾排放工地清运车辆整改情况,对车辆冲洗设备运行情况,工地口卫生和保洁人员配备进行检查,对车辆外观不整洁、表示不清晰、顶灯不规范的车辆进行整改。环保部门对工地防尘降尘设施进行检查,对部分扬尘设施不能正常工作的工地现场监督整改。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查处清运车辆车厢加高边及交通违法等行为。经多部门联合发力,集中整治建筑垃圾清运车辆车容车貌不符合标准问题,有效遏制了工地扬尘污染,清运车辆违法违规现象及可能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
营造整治氛围,推动整治深入。集中整治行动中,示范区城市管理支队积极深入辖区项目工地与已建成物业小区,开展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读《许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着重就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进行指导督促和知识普及,切实提升建筑垃圾清运企业文明驾驶水平大提升。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许昌新闻媒体平台,及时报道整治工作动态、并发动支队工作人员广泛转发,提升人民群众对集中整治行动的知晓率,为行动全面开展营造了浓厚的氛围。整治行动以来,执法人员累计发放200余份宣传资料,发布各类报道4篇。
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为巩固集中整治行动成果,将建筑垃圾清运车辆车容车貌整治纳入常态化工作。将持续加强对项目工地清运监管,加大对违规车辆查处力度,执法巡查发现不符合标准的清运车辆,区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所属工地停运整改,待整改验收完毕再恢复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