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小广告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净化城区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文明程 度,根据《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许昌市城市市容 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对全市规划区内所有 依附于城市基础设施、主次干道、门店橱窗等范围内乱贴乱 画小广告、横幅进行集中清理专项行动,即城市“清洁行动”、街道“亮窗行动”。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时间安排
集中清理专项活动时间为4月14日——5月14日
二、 职责分工
城管局: 负责城区所有主次干道,包括沿街机关庭院、家属楼院外、沿街墙体、绿化树木、桥梁、涵洞等城市基础设施为依托,张贴、悬挂设置的所有乱贴乱画小广告、横幅 的清理,特别是沿街门店橱窗广告的清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对违法小广告上留置的通讯号码进行现场取证、处罚。
交警大队: 负责城区所有依托交通设施张贴、悬挂设置的乱贴乱画小广告、横幅的清理。
电力公司: 负责城区内依托交接箱、路灯、线杆等设施 及电力行业在城区其它位置张贴、悬挂设置的所有乱贴乱画小广告、横幅的清理。
教体局: 负责城区各学校规范张贴设置各类公告、公示,清理沿街视野内设置的所有乱贴乱画小广告、横幅。
文明办: 负责城区所属公益广告上乱贴乱画小广告的清理。
交通局: 负责城区所属公交车身、公交站点等附属设施乱贴乱画小广告的清理。
公安局: 负责城区内所属各部门及本行业张贴、悬挂设 置的所有小广告、横幅的清理;并对涉嫌淫秽、赌博、诈骗等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市场监管局: 负责城区内所属各部门及本行业张贴、悬 挂设置的所有小广告、横幅的清理;并对涉嫌虚假、违法违规内容的,提前介入调查,从严从重进行处理。
移动、联通、电信公司: 负责城区内依托交接箱、线杆 等设施及通讯行业在城区其它位置张贴、悬挂设置的所有乱 贴乱画小广告、横幅的清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国务院令第29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经接书面通知后对违法小广告通讯号码停止其通讯业务;待违法当事人清除所张贴的小广告并接受处罚后,再行恢复通讯。
卫健委、应急管理局、检察院、法院、残联、自然资源 局、住建局、水利局、司法局、统计局、各银行等行业主管 单位: 负责各自行业在城区内张贴、悬挂设置的所有小广告、横幅的清理。
各有主管单位: 负责各自单位机关庭院、家属楼院内外等有主管产权设施张贴设置的所有乱贴乱画小广告的清理。
城区各镇办: 负责各自辖区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 中村、城乡接合部、各无主管楼院、机关庭院内外等张贴设 置的所有乱贴乱画小广告、横幅的清理,特别是沿街门店橱窗广告的清理。
违法小广告的发布者: 从即日起自行对投放的违规内容进行清理。
“全民洗城”活动各路段分包责任单位: 及时清理、举报各种违规小广告。
四、 工作要求
1. 由各镇办负责在背街小巷、家属楼院等相关位置设置 广告张贴栏。因行业宣传等工作需要张贴、悬挂设置通告、 公告、横幅的,需提前向市创建办审批备案后,按照规定位置规范设置。
2.集中清理专项行动工作中,以城区镇办、市城管局、 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为责任主体,各单位密切配合、积极行动,确保阶段性乱贴乱画小广告、横幅清理工作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3.集中清理活动结束后,城区镇办、市城管局、市公安 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各相关单位报送创建办开展活动情况。
4.市创建办将乱贴乱画小广告治理工作纳入阶段性创 建目标任务,对在集中清理工作中推诿扯皮、工作不力、清 理不彻底的单位进行新闻媒体曝光,并按照《长葛市创建工作问责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长葛市创建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