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千万不要走错路——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原副局长王国君忏悔录

阅读次数: 出处: 发布日期:2014-01-14 07:46:53
因为恶性的欲望,一纸判决,让我把人生的资本输得精光。 
    我叫王国君,现在吉林省长春铁北监狱服刑。被捕前,曾任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2008年1月28日,我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60岁本应该是为人生画上圆满句号的时候,没曾想年近花甲却走到今天这一步,37年党龄的党籍没有了,钟爱了近40年的煤炭事业没有了,更可悲的是,从年轻时开始就引以为自豪的清白端正的品格被我自己亲手玷污了。 
    我的犯罪,不仅给党和政府及社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给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形象抹了黑,还给我的家庭带来了巨大打击。在我接受审查期间,心中最牵挂的是84岁老父亲的身体状况,老人家一生正直善良,是省劳动模范,从小教育我们清白做人,本分做事,含辛茹苦把我们养大成人。知道我出事后,老人忧心如焚,病情加重。事后听家人说,每到夜深人静时,父亲总在念叨我的名字,因为怕我担心,弥留之际还嘱咐家人不要将他的病情告诉我。身为长子,老父亲生命垂危之际,我却身陷囹圄,不仅未能尽孝,更无法聆听老人的临终嘱托,我真的悔恨终生啊!带给家人的心灵创伤,使我不断受到良心的谴责,终此一生也无法偿还。 
    我的人生为何从巅峰一下跌至谷底?这是入狱改造以来自己反复思考的一个问题。回首往事,1968年,我初中毕业后,被分配到辽源矿务局当上了一名煤矿工人,由于我积极要求进步,勤学苦干,不久就成为局先进标兵。1971年4月,我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72年又被选送到辽宁阜新矿业学院学习。1975年大学毕业后,被留在局机关从事生产技术工作。此后,我在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自身努力下,先后走上了处长、矿长等领导岗位。2002年煤炭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后,我被组织上任命为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分管煤矿安全执法监察、事故调查处理和矿山救援等工作。 
    40年的职业生涯,我积累了丰富的煤矿生产、技术、安全、行政管理经验和实践能力,始终兢兢业业,事业上可以说是顺风顺水。但是,担任了领导职务,特别是负责全省煤炭生产销售及煤矿安全执法监察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以后,身上的荣誉多了,身边的赞扬和恭维多了,自律意识淡薄了,谨慎自省少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被我当成了是对自己辛苦工作的“回报”。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自己的思想意识不但没有随着职务的提升而升华,反倒由于心理的失衡而滑坡,加上各方面的人托关系找我办事,以感谢为名给我送钱,数目也逐渐增多。几年来我陆续通过颁发煤矿安全许可证、审批煤矿安全专篇、监察执法行政处罚及事故调查处理等几种途径累计收受贿赂高达234万。俗话说,“收人钱财,替人消灾”,为了“回报”那些贿赂我的人,我帮他们“说好话”,铺台阶“平事”,本应被罚款110万元的一个安全违规企业,在我的“照顾”下,只交了10万元罚款便不了了之。虽然这笔罚款现在已被追缴,但是,我的行为却是对广大矿工生命安全的严重不负责任,如果这个安全违规企业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罚,没有认真整改消除他们的安全隐患,带病组织生产,极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现在回想起来,我这个执法者,却在为“违法者”开口子,带头置法规制度于不顾,罪错是何等严重! 
    反思回顾自己的犯罪经历,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得到警示: 
    第一,我的思想蜕变是从放松学习开始的。这虽是一句老生常谈,却是我现在真正的肺腑之言。放松学习,特别是放松党纪政纪、法律法规的学习,是我走向犯罪的开始。我曾片面地认为,“干好工作就是最好的学习”,“年龄这么大了,学习、改造世界观也不能再进步了”,对于组织上安排的学习,我也不过是走走过场,最终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法盲。 
    第二,贪欲是滑向地狱的必然。人的欲望有两种:一种是良好的愿望,也可以说是理想;另一种是恶性的欲望,就是贪欲。我到省局工作一段时间进入角色后,心想自己已近花甲之年,在岗位上干了40年,从来没有利用职权照顾过家人,加之前妻早逝,我由于忙工作一直对孩子缺乏关心,就想在退休前能给孩子多留下几个钱。正是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我的犯罪从一些看似平常的“小事”逐渐演变为犯罪。先是把请客吃饭看成是“人情交往”;接着把洗浴、桑拿看成是“逢场应酬”;进而把收礼收钱看成是“礼尚往来”。我的贪欲慢慢由量变转向质变,由“不敢收钱”、“收小钱”,到“敢收钱”、“收大钱”,贪欲就像打开的潘多拉魔盒,一发不可收拾,事到如今,我真真切切体会到了“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深刻道理。 
    第三,法律不可违,违法必被究,侥幸心理只能自欺欺人。我先后收受他人贿赂100余次,心里也曾有过犹豫彷徨,但由于利欲熏心,往往会产生侥幸心理。总觉得,现在社会风气就这样,比我“贪”的有的是,我这么做未必就能撞到枪口上,加上没有受到有效的监督和纠正,时间一长,便“心安理得”了。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要想不被法律追究,唯一的保证就是永远不去做违法的事情。 
    第四,珍惜人生,守住晚节。谁都想在人生的最后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我已年过半百,心想再过几年就可以平平安安退休了,也曾告诫自己一定要保住晚节,但是面对诱惑,我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世界观发生了变化,晚节没有保住,落了个人生的败局。“人生的道路虽漫长,紧要处往往只有几步”,因为走错了路,我把自己送进了监狱,失去了人生最宝贵的自由。 
    如果今天我的沉痛教训能给大家有所警示,对人生有所诫勉,将会是我重塑人生的最大激励。进入监狱学习改造已经一年了,面对今后的生活,我要把刑期当做学期,加强自我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回一名守法公民。 
  背景资料:王国君,男,1950年1月出生,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原副局长,在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赂,2008年1月28日,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