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关怀下的城市嬗变———聚焦我市临时农副产品便民点(许昌日报)

阅读次数: 出处: 发布日期:2012-07-19 09:26:56

“城市管理不容易,要好好研究管理方式、方法。比如对待沿街小商小贩,不能简单地没收,要有堵有疏,让人家有个合适的去处。大多数小商小贩弄个小摊儿摆摆,卖个杂货,都是为了谋生,你们要多关心、多支持、多关注这个问题。”今年2月20日,省委书记卢展工在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调研时说。
城市的基础是人,城市管理要以人为本。近年来,我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程中由改善环境为主向以育人为主转变,在城市管理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相继在市区设立了9个临时农副产品便民点,为各群体提供了生存发展空间,更多地体现了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和人文关怀氛围。

以人为本——马路市场得以保留

“啥叫物美价廉?在我这儿1公斤草莓才16元钱,你要是到超市去买,不一定比我的草莓新鲜,而且最少也要24元钱。”4月17日,记者在市区文化路采访时,看到一水果商贩正在向一名年轻女士推销她的草莓,经过一番讨价还价,那个年轻女士满意地拎走了两兜草莓。
记者回过头细想,在超市1公斤草莓最便宜也要20元钱,在这儿还就真能买到16元1公斤的草莓,也难怪不足500米长的文化路(建安大道至八一路段)一天到晚都这么热闹,商贩们的生意都这么红火。不仅如此,记者还发现如今的文化路摊点虽多,但商贩都能自觉地在划定的经营区域内设摊经营。
热闹和红火与文化路所处的位置有着密切关系,文化路附近不仅有多个居民区,还有学校、医院,在附近居住、工作的市民群众在上下班途中、在接送孩子途中路经文化路买点儿农副产品、生活用品很方便,久而久之在文化路上就形成了马路市场。但在马路市场形成之初,商贩们只看到了商机却忽视了秩序,垃圾乱堆、污水横流、占道经营等不文明现象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
直接取缔还是对文化路这一自然形成的马路市场进行保留,城市管理者考虑得更多的是以人为本、便民利民,选择了保留。随之,2009年11月1日,文化路成为我市首批向流动摊贩开放的街道之一。随着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市城管部门又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方法,开始建设全市第一条临时农副产品便民点文明经营样板路——文化路。

以点促面——“便民点”逐步铺开

除把文化路(建安大道至八一路段)建设成临时农副产品便民点文明经营样板路外,我市还在市区设立了8个临时农副产品便民点,并规范了具体位置、经营范围和摊群起止。
凭心街临时农副产品便民点,位置在凭心街全段,长约400米,为综合摊群,摊群起止为市十中大门以南至颍昌路以北路两侧。
六一路临时农副产品便民点,位置在六一路南段(新兴路至振兴路段),长约500米,经营水果、蔬菜,摊群起止为新兴路以南30米至振兴路以北路两侧。
望田路临时农副产品便民点,位置在望田路东段,长约400米,经营水果、蔬菜,摊群起止为议台路以东路两侧。
文化路临时农副产品便民点,位置在文化路南段(建安大道至八一路段),长约800米,为综合摊群,摊群起止为建安大道北20米至八一路南20米路两侧。
文会街临时农副产品便民点,位置在文会街(文峰路至东顺河街段),长约500米,经营水果、蔬菜,摊群起止为文峰路以西20米至东顺河街路两侧。
仁厚街临时农副产品便民点,位置在仁厚街西段察院西街东侧,约50米,经营水果、蔬菜,摊群起止为察院西街以东路两侧。
劳动路临时农副产品便民点,位置在八一路至地方铁路,经营水果、蔬菜,摊群起止为八一路以北20米至地方铁路路两侧。
体育场后街临时农副产品便民点,位置在市体育场后街劳动路以西,长约100米,经营水果、蔬菜,摊群起止为体育场北围墙外路南侧。
设立临时农副产品便民点的做法不仅方便了市民群众,而且让商贩拥有了生存发展空间,同时在城市管理中也真正落实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机制创新——城市管理更加精细化

在临时农副产品便民点,商品廉价、购买方便,满足了市民群众的需求,但文明、卫生、和谐的城市生活环境如何维护,如何让“繁荣”与“市容”在“和谐”的舞台上共舞。
正是基于此点,市城管部门制定了临时农副产品便民点管理标准。经营内容,各临时农副产品便民点内只允许按照指定项目经营农副鲜活产品、时令瓜果、早夜市餐饮摊点等,不得经营工业品等其他货物,严禁摆售黄、赌、毒物品和伪劣商品以及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摆放标准,在各临时农副产品便民点起止位置、摊位前后限定区域画出定位标线,各摊位、车辆必须按划定地点范围摆放,不得超出摆放范围,划定地点范围以外不得摆放其他经营工具和物品,实现摊位和车辆摆放整齐、停放有序。卫生标准,各临时农副产品便民点内摊点自觉维护环境卫生,自备垃圾杂物污水收集容器,不得乱扔垃圾、杂物和乱倒污水,收集的垃圾、杂物、污水必须倾倒到指定的地点。从事餐饮、食品或可能影响场地卫生的摊点必须在地面铺盖隔油隔水材料,造成地面污损的要及时清洗,经营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收集,不得随地丢弃。禁止扰民,各临时农副产品便民点内经营者不得采用高音喇叭或音响设备招徕顾客,严禁噪音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