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城管〔2013〕52号关于印发《迎接全国全省文明城市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

阅读次数: 出处: 发布日期:2014-02-10 09:46:37

许昌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印发《迎接全国全省

文明城市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许昌市城市管理局迎接全国全省文明城市考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切实按照迎检工作要求,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圆满完成迎检任务。

 

                               2013年7月17日              

 

许昌市城市管理局

迎接全国全省文明城市考评实施方案

 

2013年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八月中旬以后,我市将陆续接受全省文明城市检查和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面临两次重要考评,为加大创建工作力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迅速解决未达标项目,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工作任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迎接全国全省文明城市考评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扎扎实实地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开展城市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严格管理措施,强化执法手段,采取断然措施,有效解决影响创建工作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市容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我市顺利实现创文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二、时间安排

7月20日至考评结束。

三、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

依据许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第9次推进会议精神及《许昌市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任务分解内容》,根据局属各单位及机关科室工作职能,现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如下:

(一)城管监察支队

1.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墙体立面无乱贴、乱画、乱写、乱涂现象,无乱设广告牌现象。

2.主次干道沿街门店无店外经营、店外加工、店外杂物、店外晾晒现象,无门店装修未设置围档现象。

3.临时农副产品便民点、临时瓜果销售点以外无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现象。

4.临时农副产品便民点管理规范,无越线经营、占道经营现象。

5.餐饮夜市管理规范,无提前出市经营、违规占道经营、地面未铺设隔离布经营现象,督促摊主配备垃圾容器,严禁生活垃圾污染地面。

6. 加强对主次干道沿街装修门店的管理,及时督促门店清理装修垃圾。

7、在火车站广场设立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和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站点。

分管领导:李  刚

责 任  人:陈政伟

时间要求:第1—6项,整改时间7月20日—8月5日,8月5日起达标保持;第7项,按要求设立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和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站点,迎检期间持续开展活动。

(二)环境卫生管理处

1.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火车站广场、地下通道、天桥等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杂物、无痰迹、无垃圾积存现象。

2.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地面无乱贴、乱画、乱写、乱涂现象。

3.果皮箱外壳保持干净整洁,无垃圾漫溢、破损现象。

4.公厕、中转站保持干净整洁,无蚊蝇、无破损、无乱贴乱画、乱写乱涂现象。

分管领导:范留柱

责  任  人:申晓明

时间要求: 7月20日—8月5日,8月5日起达标保持。

(三)门前三包管理办公室

1.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地下通道、天桥等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杂物、无痰迹、无垃圾积存现象。

2.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地面无乱贴、乱画、乱写、乱涂现象。

3.果皮箱外壳保持干净整洁,无垃圾漫溢、破损现象。

分管领导:范留柱 

责  任  人:曹保林

时间要求: 7月20日—8月5日,8月5日起达标保持。

(四)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

1.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管理,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无超高装载,造成沿途抛撒、污染路面现象;无建筑运输车辆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运输,产生噪音,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和休息现象。

2. 加强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巡察,及时发现、清理遗留建筑垃圾。

分管领导:赵伟业

责  任  人:李 柯

时间要求:整改时间7月20日—8月5日,8月5日起达标保持。 

(五)旺田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

1.加强对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确保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

2.加大对垃圾渗滤液的处理。

分管领导:范留柱

责  任  人:丁红义

时间要求: 7月20日—8月5日,8月5日起达标保持。 

(六)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

加大信息采集力度,拓宽信息采集范围,尤其是要加强对主次干道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部位的信息采集,确保存在问题能够及时发现,迅速解决。

分管领导:崔克涛

责  任  人:王 磊

时间要求:即日起加强主次干道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部位的信息采集。

(七)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科

1.加强对户外广告的排查,督促广告公司及时整修破损户外广告。

2.按市创文办要求,协调广告公司在公共场所设置足量的公益广告。

分管领导:李  刚

责 任 人:琚太雷

时间要求: 7月底前完成。

(八)局城市夜景灯饰化办公室

1. 做好对灯饰照明设施的排查,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确保灯饰照明完好无损。

2.加强督查,确保亮化设施按规定时间开启,灯饰亮化率不低于95%。

分管领导:马俊廷

责  任  人:沈俊涛

时间要求: 7月底前完成。

(九)局考核办

1.精心收集、整理工作资料,充分展示城管工作成果。

2.加强对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督导、协调、考核。

分管领导:何东亚

责 任 人:董  刚

时间要求:第1项,7月底前完成;第2项,7月20日起按照时间节点及标准要求,对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

四、组织领导

为做好市城管局迎接全国、全省文明城市考评工作,加强对 “四区一县”、 局属各单位、机关责任科室的督促、指导,成立城管局迎接全国、全省文明城市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和惠

副 组 长:赵伟业  崔克涛  范留柱  马俊廷  何东亚

李  刚

成   员:唐聚民  王建峰 岳殿峰  董  刚 薛继刚 琚太雷 马建良  鲁金平  陈政伟  申晓明 曹保林 李 柯 王钦超  王  磊  丁红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创建办。

主    任:董  刚

成    员:赵福良  陈继文  俞  阳  万皎  郭高尚

具体负责对“四区一县”、局属各单位、机关责任科室所承担工作任务的督促、指导以及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材料上报等事宜。

五、工作措施

(一)积极开展市容市貌集中整治行动。一是持续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即日起,城管监察支队要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织集中治理小分队,领导带队,跟班作业,重点解决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贴乱画、违规广告牌匾、临时瓜果销售点、临时农副产品便民点和餐饮夜市的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实行定人员、定岗位、定职责、定时间、定任务的路段管理责任制,加大管理力度,对违章行为严查严究、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巩固管理成效,防止反弹。三是倾全局之力,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大干70天,全力以赴投入到迎接全国城市文明指数测评工作中,局领导和机关各科室人员要深入基层,搞好帮扶指导工作,帮助解决难点问题,为全局干部职工做好表率;局属各单位机关人员全部下一线参与管理;征收中心抽调精兵强将充实到一线,加强一线管理力量,帮助做好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确保管理成效。

(二)全面提升环境卫生管理质量。道路清扫保洁方面,要严格实行每天“两清扫、三收集、全天保洁”制度,确保道路保洁纵向到头、横向到边,不留死角。要实施机械化清扫和高压冲洗作业,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要加强对火车场广场、汽车站周边、各大商场及临时规范点、公交站点和上下班期间等重点部位、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理,合理调配人员、增加保洁次数、提高保洁质量;公厕、中转站管理方面,加强公厕、中转站卫生和设施管理确保设施功能完好,卫生干净整洁;环卫基础设施管理方面,要及时清洗垃圾桶和果皮箱,对残旧的果皮箱和垃圾桶进行更换、翻新,确保完好无损,清洁干净;垃圾清运和无害化处理方面,要加大生活垃圾清运力度,实行定点、包街、连片的清运机制,做到垃圾随产随清,要认真做好垃圾直送焚烧和填埋,积极处理渗滤液,确保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

(三)加大建筑垃圾的管理力度。一是开展车辆抛洒、施工车辆车轮带泥、污染路面、未经审批擅自清运建筑垃圾和无牌无证、私拉乱运车辆的整治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封闭运输规定,督促特许经营单位对所属运输车辆进行封闭,对运输情况随时进行监控。三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巡查管理,对装载超高、沿途抛洒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督促其对污染路面及时清理。四是督促协调施工工地迎检期间停止运输,确保迎检不出问题。

(四)充分发挥数字化平台优势。要充分发挥数字化指挥平台作用,全力配合做好创文迎检工作。一是要搞好再动员,充分调动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要合理调配人员。中心机关人员要到一线采集岗位上,帮助指导信息采集员发现问题;信息采集公司对采集人员进行合理调整,将业务熟练的骨干力量,调整到重点区域内。三是将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内容进行明确、细化,印发到每位信息采集员,按照全覆盖、全时段、无遗漏的要求,加强信息采集,认真发现上报各类问题。四是及时立案派遣,将发现问题及时派遣到相关责任单位,迅速进行处理。五是严格督导,实行两级督查,强化跟踪问效,对反复发生和超期未完成案件对责任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各单位认真解决存在问题。

(五)积极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做好资料整理收集。资料审核是创文迎检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按照市创文办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文明天使行动,继续推进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好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推荐评选,办好道德讲堂,大力实施文明行为引导,不断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持续加强市民的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市民群众的文明素质,增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积极性。同时,指定专人负责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每次组织活动后,要认真整理收集各种文字、图片、信息等资料,全面准确地反映各单位开展活动的过程和成效,及时上报局创建办以备市创文办检查调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今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在全国文明城市综合考评验收中占有20%的分值权重,同时全省文明城市考评成绩将作为参评明年全国文明城市的前提条件,做好这两次迎检工作对我市2014年顺利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局属各单位、机关责任科室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部署上来,统一到局党组对工作任务的要求上来,对照任务分工,认真研究谋划,制定工作措施,把创文迎检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领导,搞好宣传发动,落实工作措施,坚决克服畏难、厌战、麻痹、应付思想,迅速掀起迎检整治高潮,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合力攻坚。局属各单位、机关责任科室要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针对工作任务,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同时,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局属各单位、机关责任科室的联系、沟通、协调,对单位之间存在的交叉问题,形成快速、有效的协调处置机制。各责任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任务,充分利用有限的工作时间,迎难而上,奋力攻坚,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达标。

(三)营造氛围。局属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动员,按照创建办要求,利用车载音响宣传、向商户发放告知书、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打造迎检声势,营造宣传氛围,要把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的重要意义,宣传到广大干部职工、商户群众,形成人人重视、人人参与、商户理解支持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考核。局考核办将依据各责任单位的工作任务进行考核,对重点、突出问题进行督办,对工作主动、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推诿扯皮、失职失责、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