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城管〔2009〕76号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方案

阅读次数: 出处: 发布日期:2009-05-22 09:15:51

许昌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方案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确保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我局扎实有效地开展,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总工会、共青团许昌市委《关于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大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全体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在全局营造“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良好氛围,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科学发展。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2009年6月。6月14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三、活动内容
(一)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准备工作。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活动方案;二是各单位分别进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进行工作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二)组织好“安全生产月”的咨询活动。6月14日是全国“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局市容科和局属有关单位要搞好全市咨询、宣传日活动的审批、服务保障工作。各单位要集中组织好咨询日期间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以在办公区制作宣传《安全生产法》等与安全生产方面有关的宣传版报,在垃圾堆放场、垃圾处理场和部分垃圾中转站悬挂宣传条幅的形式落实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局将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重大安全隐患的消除情况。
在6月15日前,各单位要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发现排除不安全隐患。
(四)继续开展“三个一”活动。各单位要号召职工提一条安全生产建议,读一本安全生产书或学习、制定、充实、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召开一次安全形势分析会。通过“三个一”活动分析安全形势,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完善安全生产措施。
(五)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管理、环卫管理学习教育活动。局属各单位要组织执法人员、道路清扫保洁人员和驾驶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读本,学习局执法、环卫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使大家增强安全意识,自我防范意识。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少林为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事教育科,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局属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首位负责制,责任追究制”,确保“安全活动月”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机制。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与学习实践活动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月”不发生安全事故。
(三)总结反馈。“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于7月5日前将总结报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