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城管[2009]22号2009年度两查找两满意活动实施方案

阅读次数: 出处: 发布日期:2009-01-22 08:34:43

许昌市城市管理局
2009年度两查找两满意活动实施方案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切实加强城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不断优化和谐许昌建设的发展环境,依据“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管行风”的原则,经市局党组研究,继续在全市城管系统开展“两查找两满意”活动,即查找解决广大职工对领导班子最不满意的问题,让城管职工满意;查找解决社会群众对城管工作最不满意的问题,让社会群众满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正确履行职责为核心,以加强作风建设为重点,以服务群众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民主评议为检验,通过“两查找两满意”活动,使城管部门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有规范的行政行为,有创新的工作机制,有扎实的工作作风,有良好的敬业精神,有满意的服务质量,有较高的社会评价,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最终打造一支“政风行风好、队伍作风好、工作效能好、社会评议好”的城市管理队伍。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两查找两满意”活动,狠抓政风行风建设,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提升城市管理效能,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群众。力求实现“三加一”的目标,即三个分目标和一个总目标。分目标是:
        (一)各级领导班子干事创业、解决问题的能力明显增强,各类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
        (二)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敬业精神明显增强,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根本好转、办事效率极大提高。
        (三)人民群众支持、理解和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持续高涨,各类投诉、上访事件基本杜绝。
        总目标是:广大职工对各级领导班子、社会群众对城管部门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全市政风行风测评排名争取跻身前二十位,确保脱离后十位。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两查找两满意”活动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市局党组决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孙宏毅
        副组长:程德强   刘少林   赵伟业
        成    员:各县(市、区)城管局主要负责人,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全系统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李    柯
        工作人员:鲁金平  于溢斐   郭宏伟    刘彦斌  
        四、方法步骤
        按照“全面开展、重点督查”的要求,“两查找两满意”活动贯穿全年工作始终,实行“上下联动、内外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评议系统、覆盖行业”的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活动从3月份开始到年底结束,分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广泛宣传动员阶段(2月2日——3月31日)
        1、加强学习(2月28日前)。各级城管部门要根据市局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城管系统行风建设的有关要求和省、市关于开展行风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
        2、动员部署(3月10日前)。通过召开“两查找两满意”活动动员会,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各部门责任,部署下步工作。
        3、大力宣传(3月31日前)。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主动争取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的支持、参与和监督,营造各方关注活动、群众职工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查摆问题阶段(4月1日——7月31日)
        这一阶段,重点是要通过各种途径查找问题。
        1、抓“两排查”(4月30日前)。可通过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上门征求意见等形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大市民、服务对象和行评代表征求对城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整理“讲正气、树新风、促效能”查摆出的职工和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最不满意的突出问题。
        2、要“回头看”(5月30日前)。组织人员对评议内容进行全面的回头看,一项一项地收集情况,对薄弱环节加以完善和提高。及时联系市行评办和评议代表,介绍情况,交换意见。
        3、广开言路(7月31日前)。要不断畅通监督渠道, 主动搭建与职工、群众沟通和交流的平台,建立经常性的互动机制,倾听他们的呼声。继续开展“面对面交谈、心贴心沟通”广场活动,坚持开展“三联、三帮”活动,积极参加聚焦三十分、行风热线节目,通过多种途径查找问题。
        (三)讨论制定措施阶段(8月1日—9月15日)
        1、全面梳理(8月5日前)。各级城管部门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组织人员进行讨论,并将问题进行科学归类,深刻剖析各类问题产生的根源,抓住广大职工、社会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加以整改,克服面面俱到。
        2、制定措施(8月10日前)。按照“定问题、定领导、定措施、定时限”的“四定”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把整改事项、标准和整改时限,落实到具体领导、具体部门和责任人身上。
        3、突出重点(8月30日前)。重点围绕如何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技能,如何对各项工作层层抓落实,如何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如何为职工和群众服务,如何提升工作效能,城管党员领导干部如何当好“领头雁”,如何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4、审查把关(9月15日前)。各县(市、区)城管部门、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对本单位查找出的主要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具体时限、责任领导进行审查把关,写出整改方案报市局活动办,由市局党组统一把关审批。
        (四)认真落实整改阶段(9月16日—11月30日)
        1、公开承诺(9月20日前)。向社会和职工分别作出公开承诺,内容包括:突出问题、方法措施、自裁办法、具体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还要通过各种方式公开本单位的简要职能、领导接待日、投诉电话等事项。
        2、认真整改(11月30日前)。全面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对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限期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涉及政策性问题的,要向职工、群众作出说明;让广大职工、社会群众真切感受到城管整改工作的力度和活动的效果。
        3、建立档案(贯穿本阶段始终)。要建立健全整改档案,及时向职工和群众反馈整改情况。坚持把“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梳理分析、围绕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真让群众满意”作为整改反馈的标准。
        4、跟踪督办(贯穿本阶段始终)。对落实不到位或反馈不及时,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跟踪督办,深究原因,进行责任追究。
        (五)总结验收和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认真总结(12月15日前)。整改阶段结束后,各单位要对该项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写出书面材料报送市局活动办。在此基础上,要特别注重建章立制工作,对近几年开展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卓有成效的做法要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并抓好落实。
        2、考核验收(12月25日前)。局活动办依据《许昌市城管系统“两查找两满意”活动考评办法》对各县(市、区)城管局、局属各单位及机关各科室进行考核评估,年底评选出“最受职工满意的城管干部”和“最受社会满意的城管集体”,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活动中表现较差或在行风建设中失职或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处罚。
        3、长效推动(12月31日前报次年活动方案)。让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满意,是各级城管部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此项活动作为城管系统加强政风行风、转变干部作风、提升城管效能、服务社会群众的主要活动要坚持每年开展。通过查找、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探索建立纠、评、建、满相互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形成转变作风、查找问题、制定措施、公开承诺、落实责任、提升效能、服务群众、社会满意的活动氛围,实现从靠解决个别问题向建立长效机制转变,从靠突击性推动向制度保证转变,从靠外部压力向自觉性行动转变,从靠领导批示向日常性工作转变。
        五、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项活动覆盖面广、要求高、任务重。全系统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两查找两满意”活动是加强城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现“四城”目标、提升城管效能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增强开展此项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之放在统领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城管部门一定要把此项活动作为保障城管工作者和社会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原则,落实好指导、帮助、协调和检查的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活动负总责,全局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干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人人齐参与、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统筹兼顾,促进工作。各级城管部门要正确把握和处理此活动与其它工作的关系,做到与推行政务公开、落实服务承诺制相结合;与行政效能建设相结合;与提高干部职工素质相结合;与城管中心工作相结合。要以该活动为契机,以工作成绩反映活动效果,有效推动城管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四)严肃纪律,狠抓落实。各县(市、区)城管局,市局各单位、各科室要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市局活动办在每个阶段将到各级城管部门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各级城管部门也要积极、主动地与市局加强联系,及时通报情况,每个阶段结束和整个活动完成后,要迅速将阶段总结和整个活动情况报局活动办。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