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创先发〔2011〕13号)

阅读次数: 出处: 发布日期:2011-12-20 10:42: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小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中管金融机构、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部分高等学校党委(党组):

《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已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1720

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

“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促进创先争优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现就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参与范围

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联系民生最紧密、服务群众最直接。这些单位和行业涉及领域广泛,主要指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的各级机关的工作窗口,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企事业单位及其营业网点,以及各级各类行政服务中心(站)。

参加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主要包括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保、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农业、商务、文化、卫生、人口计生、海关、税务、工商、质检、知识产权、旅游、信访、民航、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窗口单位,石油石化、电力、邮政、通讯、金融等行业及其窗口单位,以及各级各类行政服务中心(站)。各地区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与的行业及其窗口单位。

二、把握目标任务

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围绕中心任务,确立民生为重、服务为先导向,从各自职能特点出发,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实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任务。

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坚持党的根本宗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满腔热忱对待群众。改进政风行风,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切实纠正一些单位存在的庸、懒、散现象,认真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

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服务能力。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大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服务优的党员队伍。以党员队伍素质能力的提高,带动本行业本单位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依法依规办事,提高服务效能。坚持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公正执法,公平服务,公开办事。坚持便捷、高效、优质、廉洁原则,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效率。

解决突出问题,回应群众期待。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努力满足群众合理需求,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领域,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推动解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教育、收入分配、住房、食品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基本权益,有效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群众感受到创先争优带来的新变化,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丰富活动载体

要按照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任务,设计活动载体,搭建活动平台,丰富活动内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所在单位和职工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创优秀服务标兵。

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普遍推行公开服务事项、工作流程、办结时限制度,公示服务标准。可采取佩戴党徽、服务卡和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等,亮出党员身份,亮明岗位责任。设置展示板、电子显示屏、网络平台等,公布承诺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对照本行业本单位先进标准和先进典型,开展对标定位、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争当行业排头兵。开展文明服务、诚信服务、廉洁服务、优质服务竞赛,促进服务态度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显著转变。开展夺旗争星、岗位明星、服务标兵评比,看实绩、比贡献,形成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

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通过设置意见箱、电子测评系统、网上投票等方式,接受服务对象即时评价、在线评估,及时反馈群众意见,整改存在问题。结合党员自身特点和岗位实际,开展自评、互评,相互鼓励、比学赶帮。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指明努力方向。

各行业及其窗口单位要按照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要求,继续推进和完善正在开展的以服务人民群众为主题的有关活动,及时总结基层和群众创造的鲜活经验,努力探索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要广泛开展创建党员示范岗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活动,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要积极推广一站式服务、网络服务、首问负责等做法,不断建立健全代理服务、行风评议、监督问责等制度。

四、加强组织领导

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是整个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创先争优的重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取得实效。

强化部门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加强领导和指导,明确领导责任、明确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人员。要根据本行业特点,制定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活动载体和工作要求。要工作重心下移、工作力量下沉,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帮助基层解决困难和问题。

坚持条块联动。地方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对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加强领导,对党组织关系隶属于行业主管部门的要加强统筹。地方党委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形成长效机制。

加强分类指导。要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窗口单位的实际情况,分别提出具体要求。对搞得好的,要引导他们巩固提高,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对处于中间状态的,要激励他们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对群众意见较大的,要认真督促其解决问题,提升服务水平。

深化党群共建。要坚持党内带党外、党员带群众,共同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注意发挥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中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的优势和作用,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团员、妇女的积极性,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

注重舆论引导。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广泛宣传为民服务的好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使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成为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群众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