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城管党组〔2010〕21号中共许昌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阅读次数: 出处: 发布日期:2011-12-20 09:54: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围绕推动城市管理科学发展,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按照《中共许昌市委办公室转发〈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许办[2010]37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在全局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中深入开展以“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真做创先争优排头兵”为主题,以创建“五个一流”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个模范”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重要意义
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确保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利于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在全局各级党组织的共同努力下,我局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了丰硕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利于充分发挥各级优秀党组织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把学习实践活动成果运用到解决影响和制约城管工作科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上,运用到解决内部职工和市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运用到解决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
(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利于实现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目标。近年来,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发展趋势、发展态势、发展气势。当前,我局正处在关键发展时期,如何为实现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提供前提条件,必须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城管工作好快发展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三)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利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党员干部执行力。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承担着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把中央和省委、市委提出的一系列战略决策和重大部署落到实处,最根本的就是要抓落实、抓执行。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市委市政府“执行力提升年”的要求,切实提升党员干部的执行力,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促进广大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优良的作风、强有力的执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先争优的实效检验工作作风和执行力。
(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利于调动和激发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去年以来,全局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效地激发了广大党员投身科学发展、推动科学发展、服务科学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要把这种积极性、创造性保护好、引导好,需要行之有效的实践载体和动力机制。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利于组织党员在日常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更好地把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引向深入,更好地树立党员的先进形象,不断激发党员队伍的内在活力,持续深入推动科学发展。
二、把握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以“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真做创先争优排头兵”为主题,按照“一争四推三提升”工作思路,围绕城市管理工作发展思路,紧密结合实际,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做出积极贡献。
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科学发展主题来谋划和推动创先争优活动;要立足实际、务求实效,确保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富有特色;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推进工作理念、思路、方法和制度创新;形成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相互促进、整体提高的工作格局。创先争优活动要着力于:
推动科学发展。就是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围绕“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总体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局党组“三决”(决策、决议、决定),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广大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促进社会和谐。就是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围绕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工作,及时了解排查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做好化解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捍卫国家和人民利益。
服务人民群众。就是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牢固树立“百姓大如天,责任重如山”、“只有赢得群众,才能赢得一切;只有拥有群众,才能拥有一切”理念,充分尊重群众,紧紧依靠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反映群众意愿,主动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加强基层组织。就是要求基层党组织健全“民主选举、目标管理、监督公开、培训提高”长效机制,积极开展“百村整顿、百村提升”工程,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造就高素质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突出主要内容
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五个一流”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个模范”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要坚持持续提升、统筹为民、解决问题、注重实效。
创建“五个一流”先进基层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做到“五个一流”,争当科学发展先锋队。一是一流的领导班子。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一流的党员队伍。党员队伍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一流的工作机制。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执行力持续提升,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一流的工作业绩。认真履行职责,团结带领党员干部群众在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五是一流的群众满意度。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有较高的群众满意度。
争做“五个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模范履行党章规定和各项义务,努力做到“五个模范”,真做创先争优排头兵。一是自觉学习的模范。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爱岗敬业的模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执行力,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服务群众的模范。积极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排忧解难,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四是遵纪守法的模范。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清正廉洁,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五是弘扬正气的模范。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以实际行动弘扬正气。
四、实施分类指导
全局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来谋划和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党员岗位特点,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要通过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等,进行检查指导、年度总结、培育典型、表彰先进,引导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
机关党组织要紧紧围绕本部门、本单位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的需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改进作风、提升执行力结合起来,带头加强学习、钻研业务、开拓进取、狠抓落实,通过设立政务监督、信访咨询等岗位,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推动机关党员更好地立足本职、争创一流,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彰显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建立局领导工作联系点,加强对局属各级党组织的日常指导:党组书记、局长孙宏毅联系点是城管监察支队,责任科室是局办公室和局政策法规与城管监察科;局党组成员、调研员程德强联系点是环境卫生管理处,责任科室是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科;党组成员、副局长赵伟业联系点是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责任科室是局数字化城管监督科;党组成员、副局长崔克涛联系点是门前三包管理办公室,责任科室是局人事科;党组成员、副局长杜晓辉联系点是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中心,责任科室是局综合计划科;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范留柱联系点是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和局机关支部,责任科室是局纪检监察室。
五、扎实有序推进
创先争优活动要有计划、分步骤地持续推进。从2010年4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职责,共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掀起创先争优活动高潮。从2011年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献礼。
(一)调查研究(2010年4月底至5月上旬)
各单位要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调查研究,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意见),明确方法步骤、时间安排、主要措施和具体要求。
(二)动员部署(2010年5月上旬至中旬)
各单位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动员部署,认真做好创先争优活动的思想发动工作。
(三)组织实施(2010年5月中旬至2012年4月)
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把握工作重点,创新活动载体,把广大党员吸引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通过以下方式,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1、公开承诺。基层党组织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2、学习典型。局属各党组织、全体党员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孔繁森、牛玉儒及我局培养的冀丙祥、铁晓梅、田秋菊、关金安等先进典型,通过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增强爱岗敬业、奉献城管的自觉性,维护城管形象。
3、边查边改。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每名党员干部每季度对照工作情况开展一次自查,查纠自身存在的问题。单位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局活动办。
4、领导点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提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5、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
(四)系统总结(2012年5月)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把一些成功做法和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结合活动总结,做好挖掘、向上级推荐“2010-2012年度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工作。
六、健全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局党组决定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其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孙宏毅(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程德强(党组成员、调研员)
                  赵伟业(党组成员、副局长)
                  崔克涛(党组成员、副局长)
                  杜晓辉(党组成员、副局长)
                  范留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李 刚、李柯、申晓明、曹保林、陈政伟、王国民、张中奎、岳殿峰、薛继刚、琚太雷、王建涛、马建良、王建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范留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岳殿峰、张中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彭惠珍、于溢斐、李原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中共许昌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201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