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创园办〔2021〕7号许昌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加强春季飞絮防控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出处: 发布日期:2021-05-31 10:05:0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省、市环境攻坚办关于春季飞絮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春季飞絮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飞絮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各地要高度重视飞絮对当地环境质量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尽快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防范和减少飞絮对环境空气质量和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带来的影响。

二、切实采取措施,减少飞絮危害

(一)及时喷施药物,抑制飞絮形成。在杨树、柳树、梧桐树等各类飞絮、花粉多发树种开花前,通过无人机、喷药车、人工喷洒注射等方式,给树木施加药物,如抑花一号、飞絮一插净或悬铃散等,抑制飞絮形成,从源头减少飞絮、花粉产生数量,遏制飞絮传播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造成的影响。

(二)采取高压冲洗,及时保洁清除。在飞絮高发期,采用雾炮车对杨树、柳树、梧桐树等喷洒杨柳凝絮剂,粘固飞絮;每3天高压冲洗一次树冠;同时,增加日常保洁频次,及时清除地面及空中的飞絮。

(三)优化栽植树种,强化源头防控。对新建的市政道路、公园绿地,严禁使用雌株杨柳,优先选用国槐、白蜡、楝树、杜仲等本土物种作为绿化苗木。开展城区杨柳树栽植摸底调查,根据树龄树况及专家意见,制定树木更换计划,逐步替换。

三、严格落实春季飞絮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根据飞絮防控工作实际情况,对辖区的杨树、柳树、梧桐树进行排查,建立台账,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同时,督促环境监测部门紧盯监测数据,及时发现问题,对因飞絮造成影响的,要第一时间通知运维单位进行清理。

各单位请将制定的实施方案加盖公章后,531日上午12时前上报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对不及时上报实施方案、开展防控工作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电话:2773766      邮箱:ylczhb@163.com

                             

                                              2021年5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