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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持续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阅读次数: 出处: 发布日期:2021-06-25 09:37:00


为迎接2021年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持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按照《许昌市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任务分解表》,结合我局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确定的重点工作为导向,按照精细化管理标准,积极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严格管理措施,强化执法手段,有效解决影响创建工作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保持常态长效管理,确保在年度测评中不丢分、不失分,得高分。

二、工作任务

(一)做好创文资料整理上报。抽调有关单位创建业务骨干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收集整理涉及我局的5项网上申报资料,确保资料整理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

责任单位: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城管执法支队、园林绿化中心、中央公园管理办公室,局政策法规科、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科、督查考核科

(二)做好省级主管部门创文评价。对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建成区公共卫生间设置密度、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与清运量的比例、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道路清扫覆盖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渣土全流程监管达标率、建成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道路照明亮灯率、窨井盖完好率等11项需省级主管部门出具评价意见的工作,各相关单位在抓好基础工作、常态化管理的同时,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汇报沟通,确保此项工作评价优秀,不失分。

责任单位: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城管执法支队、环境卫生管理处、园林绿化中心、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局亮化办

(三)积极开展公共文明引导工作。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在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广场、公园、游园、火车站、汽车站、城市商贸综合体和综合写字楼、商场超市、学校、农贸市场及周边,针对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乱扔杂物、车窗抛物、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损坏公共设施、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不文明养宠、躺卧公共座椅、排队插队等现象,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

责任单位:城管执法支队、环境卫生管理处、园林绿化中心、中央公园管理办公室

(四)开展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做到主次干道无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店外杂物、乱挂乱晒、乱贴乱画、乱挂条幅,加强对违规户外广告的治理;重点加强火车站、汽车站、城市商贸综合体和综合写字楼、商场超市、学校、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并保持长效;加强背街小巷的管理力度;对望田路、万丰路、文化路、文会街等临时农副产品便民点进行重新划线规范,确保无越线经营、店外经营、私搭棚庵、遮阳棚伞、高音喇叭叫卖现象;加强对餐饮夜市和工业品夜市的管理,合理施划经营地点,维护经营秩序,保持整洁有序;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帮扶救助,避免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

责任单位:城管执法支队

(五)提升环卫精细化管理。实施环卫工作精细管理,达到道路及人行道无卫生死角、无污水横流、无油迹,无焚烧垃圾、树叶、杂物现象;火车站、汽车站、大型商场超市周边等重点部位干净整洁;背街小巷、临时便民点、早餐点清扫保洁及时,无垃圾杂物堆放;公厕专人管理,保洁到位,地面无积水、垃圾及便溺,无明显臭味,公厕设施完好、正常使用;对全市公共卫生间设置情况进行排查,确保达到市区内每平方公里设置4座公共卫生间的标准;加大城乡公共卫生间无障碍设施建设力度,确保设置标准规范且能正常使用;垃圾中转站地面干净,无污物、无垃圾堆积,清运车辆车体整洁、清运及时,达到日产日清;果皮箱设置合理,保持完好,无残缺破损,果皮箱清理及时,箱体及周边干净整洁,箱体无胡喷乱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社区(小区)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投放,有分类垃圾箱(桶)或垃圾分类投放点,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认真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健全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确保农村环境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处

(六)持续提升园林绿化水平。加大广场游园的管理力度,做到广场游园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无垃圾杂物,树上无乱扯乱挂现象;在广场游园进出口显著位置设置公益广告景观小品,开展文明创建、文明劝导等宣传活动;加强主次干道绿化带、行道树的管理,做到行道树上无干枯枝、折断枝,树上无乱扯、乱挂、晾晒现象;道路绿化带内无杂草、死株,无缺株断档,无垃圾杂物。

责任单位:园林绿化中心、中央公园管理办公室

(七)推进建筑垃圾规范管理。严格渣土车审核审验标准,定期开展渣土车审核审验工作,进一步加强渣土车源头监管;推行规范化渣土运输管理,渣土运输车辆必须随车携带《准运证》和《清运证》方可运输,杜绝施工车辆外带泥土行为,运输建筑垃圾车辆无沿街抛撒现象;充分发挥监控平台智能化监控功能,提升渣土运输智能监控监管水平,确保渣土全流程监管达标。

责任单位:建筑垃圾管理中心

(八)加大夜景亮化管理力度。加大对城市建成区夜景亮化工作的督查协调,确保夜景照明设施完好,道路照明亮灯率不低于95%,按规定时间开闭灯。

责任单位:局亮化办

(九)公共自行车管理规范有序。站点卫生打扫及时,无车体脏、车桩损坏现象;车辆调拨及时,站点空车率不大于90%;站点旁锁车数量不得大于站点桩数;有扫码租车、智慧化城管APP宣传措施。

责任单位: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办公室

(十)完成公益广告设置任务。按照市创文办要求,在主次干道、广场游园等各类公共场所设置形式多样、醒目美观的户外公益广告、景观小品,按期完成设置任务。

责任单位:局市容科,园林绿化管理处,中央公园管理办公室

(十一)加大数字化信息采集力度。以创文工作为重点,加大信息采集力度,拓宽信息采集范围,尤其是加大对主次干道、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火车站、汽车站、城市商贸综合体和综合写字楼、商场超市、学校、农贸市场及周边等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的信息采集,及时准确派遣至责任单位处置,加强案件督查考核,督促各责任单位认真解决存在问题。认真开展窨井盖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责任单位: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0日前)。组织分解《测评体系》,制定创建工作年度实施方案和各单位创建责任清单。召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单位按照责任清单和任务分工,制定本单位落实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保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二)整治攻坚阶段(6月21日—6月30日)。各单位对照《测评体系》和创建工作标准,对创建点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督查台账和整改台账,开展专项整治。

(三)巩固提升阶段(7月1日以后)。坚持常态长效,巩固保持创建工作成果。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完善创文工作持续提升的工作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成效再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深化文明城市创建、迎接复审作为当前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夯实工作责任,集中开展专项推进、专题整治,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临一线指挥,及时协调解决创建中的难点问题,以最好的管理成效,圆满文明城市年度测评工作。

(二)狠抓任务落实。各单位要迅速进入临战状态,抓紧安排部署,认真学习新的测评体系,把握整治重点,立即行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制订有效措施,实现工期倒排,确保对标达标。

(三)严格督查问责。局督查考核科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格督导标准,坚持每日巡查,开展专项督查,加大督导频次,发现问题及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并做好实地验收工作。对于不重视、工作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能按期完成创文工作任务的单位及责任人,提交局党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