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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数字城管中心:井盖缺失埋隐患,应急联动快处置

阅读次数: 出处: 发布日期:2022-07-18 15:23:00

小井盖关乎大民生,河堤道路旁井盖缺失,给周围市民出行安全埋下隐患……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快速行动,迅速协调联动魏都区有关部门快速处置,保障城市设施运行稳定,确保市民出行安全。

7月15日下午4时,许昌数字城管中心进行例行巡查发现,在魏都区灞陵河东河堤天顺街口,位于河堤道路旁,有一座窨井井盖缺失,横卧路旁张着“大嘴”,深度约5米。由于事发位置在周围市民群众出行必经之路上,行人、电动车、汽车开回穿梭,周边又有未完工的道路施工工地,设施不完善,晚上无路灯,此处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市数字城管中心督查组在现场引导周围车辆通行,立即召集魏都区数字城管中心和区住建局市政实业管护单位召开现场会,并通过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对案件紧急受理立案,派单至道路产权单位魏都区住建局进行处置,区市政抢修人员紧急调来备用水泥盖板,不到一个小时消除了道路危险隐患,恢复道路安全通行。

此处井盖缺失问题在未施工完毕道路附近,已临时处置消除了安全隐患。同时,施工场地内涉及多个井盖被盗缺失,区住建部门已报警,已临时处置消除隐患。2020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的《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盗窃、破坏人员密集往来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以及车站、码头、公园、广场、学校、商业中心、厂区、社区、院落等生产生活、人员聚集场所的窨井盖,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此外,《指导意见》中提出,按照实际情况和危害性的不同,盗窃窨井盖的行为还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盗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