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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召开关于市区路灯管理职能移交推进会

阅读次数: 出处: 发布日期:2020-07-03 15:14:00

2020年6月30日上午,市城管局在创业服务中心E座8楼会议室召开市区路灯管理职能移交推进会。会议由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刚同志主持,市城管局亮化办、市路灯所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城管、路灯照明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首选传达了我市市区路灯管理职能移交协调会议精神。随后,各县(市、区)相关同志分别汇报了协调会贯彻落实情况,并就做好此次职能移交工作进行了表态发言。

最后,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刚同志就做好下一步市区路灯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区)城管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负责同志要认真学习传达《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路灯管理职能移交协调会的会议纪要》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抓紧完成路灯管理职能移交,共同做好市区路灯管理工作。二是要狠抓落实,迅速进入工作角色。市城管局亮化办要迅速完成城市照明管理部门的角色转换,路灯所要加快适应新的管理机制,各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抓紧明确路灯行政主管部门,理顺辖区内的路灯权责,形成市区一体、上下联动的路灯管理体系。同时,近期要对市区路灯及其配套设施、机构人员现状进行全面排查,澄清底数,建立市区路灯管理基础信息库。通过查漏补缺,及早做好项目谋划工作。三是要强化监管,发挥行业指导作用。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城市路灯应急管理制度、重大问题报告制度等各项机制。要严格落实市区路灯照明“统一规划、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工作原则。市级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市、区)的行业指导,认真做好对各区路灯管理队伍的培训,不断提升路灯管理维护水平。抓紧建立与规划、住建等部门对接协调机制,推动公共照明设施建设与道路区域文化、周边环境相互协调,不断提升我市城区路灯照明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