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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

阅读次数: 出处: 发布日期:2019-07-27 10:28:00

为加快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动员,7月17日上午,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会议室召开了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城管局局长刘静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城管局领导范留柱、马俊廷、李彦欣、李刚、王云灵、申晓明出席会议。各县(市、区)城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市城管有关单位、科室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范留柱同志主持。

首先,各县(市、区)城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了当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随后,李彦欣同志通报了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期工作开展情况,指出了当前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就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做出了具体安排。最后,刘静同志就如何做好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了重要讲话。

刘静表示,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动员会召开后,各地均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前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各地实施方案、试点小区、运行模式已基本确定,为下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刘静指出,生活垃圾分类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今年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就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同时,生活垃圾分类也是我市打造“智造之都、宜居之城”的重要抓手,也是我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的重要内容,是当前城市发展和管理的现实需要,实现垃圾分类更是现代文明发展的必然进程,是从根本上预防和解决垃圾围城最直接最现实的需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我们责无旁贷,没有退路。

刘静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一是要有超前的工作思路,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要正确选择垃圾分类工作的机制和体制,前期可以通过市场化运作熟练掌握运营模式,形成典型经验后逐步考虑政府主导,进行大面积推广复制。三是要选准试点,党政机关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必须先行,试点小区要连片,便于管理和推广。四是要研究做好分类处理工作,要及时对生活垃圾分类后如何处理进行监管。五是要迅速行动,要尽快完成各项前期工作,确保9月上旬前在全市举行生活垃圾分类启动仪式,全面铺开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会议还印发了《许昌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的通知》、《许昌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许昌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许昌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生活垃圾分类“四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宣传页和公开信,以及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