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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1年1号)

阅读次数: 出处: 发布日期:2021-08-01 17:02:00

许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1年1号)

 

鉴于当前国内、省内疫情防控严峻形势,经研究决定,现就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下列在许人员,请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辖区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疫情排查、核酸(血清抗体)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如故意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7月17日以来,从张家界市来(返)许人员,尤其是参加过张家界风景区7月22日晚第一场“魅力湘西”大型演出的所有观众;

(二)7月23日以来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来(返)许人员;

(三)7月6日以来,有南京旅居史、经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或与广东珠海、中山,辽宁大连、沈阳,江苏宿迁、扬州,安徽芜湖、马鞍山,四川绵阳、泸州、成都,湖南常德,北京等省市的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以及健康码异常的来(返)许人员。

二、在许人员非必要不外出,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区。确需外出的,请全程做好防护,并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报备。

三、进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饭店、文博场馆、体育场馆、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严格执行“扫码测温、佩戴口罩、核验通行”措施。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四、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请务必全程戴好口罩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规范就诊。

五、全市KTV、棋牌室、网吧、洗浴中心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立即暂停营业。

六、全市各校外培训机构(含学科类、艺体类等)及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集中学习场所立即暂停线下教学培训活动。

七、倡导喜事缓办、白事简办,减少人员聚集,停止非必要聚集活动,原则上不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

八、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强个人防范,做好家庭消毒,注意饮用水和食品卫生,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

九、无禁忌症的人员应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尽快到就近接种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早日建立免疫屏障。



许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7月31日